超人类主义与生物保守主义之争
超人类主义与生物保守主义之争 ——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生命政治哲学反思 2020年04月27日 21:21 来源:《自然辩证法通讯》 作者:张灿字号 打印 推荐 三、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生命政治核心议题
在有关生物医学增强技术争论的两种生命政治范式中,超人类主义和生物保守主义对于争论的核心问题都表达了不同观点。简言之,超人类主义秉持人具有增强自身的欲望和动机,应大力发展生物增强技术以塑造更加完美的人和生活的立场。与此相反,生物保守主义的立场是反对利用生物技术改变人自身,且主张对此技术进行严格的限制。在这两种对立的范式中,生命的性质、新优生学的选择、社会自由权利的限度、社会分裂的风险、技术的政治管制成为生物增强技术生命政治的核心议题。
第一,生命的性质:既定或扩展。如何理解生命的性质,是生命政治需要思考的基础问题。在超人类主义视域中,生命可以超越天赋与给定而通过技术改造与增强。超人类主义秉持此种理念,即“我们需要通过克服衰老、认知局限、非自愿的痛苦等来扩大人的潜在可能性。我们赞成个体在生活方面拥有更广泛的个体选择,主要包括:使用技术增强记忆、注意力和精神能量、生命延长治疗、生育技术选择、人体冷冻以及许多其它可能的人类改造和增强技术。”[13]超人类主义认为生命本质是一种未完成的进程,即一种有待完善与进化的过程。超人类主义学者希望通过负责任地使用科学技术增强我们自身,从而获得比现在人类更加强大的能力。此种改善人类的方法和愿景并不会损害生命的天性,恰恰相反,控制我们自身的生活、让我们更加完美是对生命本性和潜力的肯定。[14]
与超人类主义相反,生物保守主义认为生物医学增强技术可能导致生命本质的“去人性化”,即增强技术可能损害人类尊严和人类固有的本质。[15]在《我们的后人类未来:生物技术革命的后果》一书中,弗朗西斯?福山(Francis Fukuyama)不无隐忧地提出,“生物技术会让人类丧失人性——正是这种根本的特质不因世事斗转星移,支撑我们成为我们,决定我们未来走向何处。”[16]按照福山的观点,“每个人都有基因的禀赋,使他或她成为一个完整的人;这一天赋使他从本质上区别于其他生物。我们试图保存的全部复杂性、进化而来的禀赋,避免自我修改。我们不希望阻断人性的统一性或连续性,以及影响基于其上的人的权利。”([16],pp.172-173)政治哲学家迈克尔?桑德尔(Michael J. Sandel)也表达了同样的忧虑。人类缺陷是人生命本质的固有构成,是人类展现自身的必要构成——需求、挫折、缺失、悲剧,这些不完美促进了一系列的技能和美德,例如,同情心、毅力、勇气、幽默和感激之情。反过来,不完美也具有自身的价值——它们本身的真实性和意义。[17]但是人类增强技术却不断侵蚀和破坏这种不完美和真实,从而造成人性的危机。“更深层的危险在于展现出一种过度作用——一种普罗米修斯改造自然的渴望,包括改造人性,以符合我们的需要和满足我们的渴望。而征服的欲望将遗漏、甚至破坏我们对人类的能力和天赋的特质怀有的感激之情。”[18]
第二,新优生学的社会选择。支持新优生学的超人类主义政治范式认为,尽管基因医学增强技术具有优生学意义,但此类技术构成了一种新的自由优生学形式,即这种优生学在道德上有别于国家强制的旧优生学。相较于旧优生学的非科学性和强制性,新自由主义优生学是基于良好的科学知识和个人知情同意,其目的无关种族而在于改善人自身。因此,基于自主原则和功利主义伦理规范,新优生学的增强与改善对个体和社会都是善的。[19]进而言之 [20]:自由优生学倾向于拒绝承认基因治疗和基因增强存在道德差异,认为基因增强实践不仅扩展了个体生育选择的自由,且兼顾了国家中立和价值多元主义的立场,在本质上基因增强干预与通过教育、社交提升儿童的技能、道德品质并无不同。因此,此理念认为我们有充分的道德理由避免生育具有严重残疾的孩子,以减少世界上不必要的痛苦。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不应该满足于减少痛苦和不幸福,相反,结果主义建议我们应当采取行动以增加幸福或福利:个体繁荣的前景永远是基因与环境相互作用的结果。事实上,我们控制基因的义务与控制环境的义务是完全相同的,都是对后代的关照。[21]
以生物保守主义为代表的反对者认为,新优生学虽然以科学为基础,但其目标仍然与旧优生学一脉相承,即培养优秀的个体,消灭次优个体。如果支持基因增强的自由优生学,那么随着基因医学技术的发展,父母可以确认胎儿是否携带异常基因或身高、美貌、智力等相关的优势基因,由此,父母也许会舍弃“不完美”的婴儿或者重新编辑设计婴儿基因,诸如魅力、幽默、运动能力、美貌等基因以获得想要的特性。[22]例如,哈贝马斯认为,[23]从自由主义的观点来看,允许基因增强具有一种不可辩护的风险,即基因增强是建立在第三人称——父母自我的偏好之上,而未来的人可能会拒绝这种偏好增强,因而丧失了伦理自由。未来的人将把基因干预的意图当做一种外来干预,并且被剥夺了以自己的方式塑造自我生活的道德责任。基因增强会破坏人类生命的自主自然条件,从而破坏人道德行为的先验性和自由社会的形而上学基础。因此,基因增强不再是简单的自我赋权,不再完全局限在道德——存在选择的个人领域,而必须被视为重大的道德——政治关切。如果基因增强在社会中可行,那么结果主义立场促使父母根据偏好进行基因选择以决定将什么样的人带到世界上来,由此新优生学的最终目标和旧优生学的目标并没有实质区别。
第三,社会自由权利的限度。技术增强是否是个体的基本社会权利,其限度在何处?对此超人类主义生命政治范式通常强调使用增强技术是个人的自由权利。“尽管人们对于拥有何种完善或增强具有很大的差异,但迫使每个人都必须遵守单一的标准并不具有道德可接受性。人们应该有权选择人类增强技术去改变自身,除非这个选择对他者造成了重大影响,否则一些人对科技改造人类的厌恶和道德质疑并不能作为强制禁止增强的合法性理由。”([14],p.11)进一步而言,超人类主义认为人类增强是自由和自主的关键展现:一方面,增强是对个体获得自由、发展自身价值并采取相应行动能力的肯定;另一方面,人们有权去改变他们的身体(形态自由)、基因(基因自由)、智力(意识自由)、心理功能(心理自由),这些权利是基本的安全和生命权利的延伸。[24]基于增强的自由权利理念,詹姆斯?休斯(James Hughes)提出应当建设一个民主超人类社会,所有人都可以拥有理性和民主控制自身的生活,以确保增强技术非精英独享而被每个人公平享有,并尊重每个人控制自身身体与心灵的意愿。[25]
但在生物保守主义生命政治范式中,技术增强会破坏人的自由。“尽管自由是一个复杂且具有争议性的概念,但公认原则是免于外在影响干预,个体可以控制其生命的各个方面且能够决定自身的选择。因此,从此观点看,增强是人类的异化和工具化,此情景导致人类无法真正控制自身生活、自我决策、承担责任以及决定我们想成为的人。”([24],pp.46-47)增强对自由的损害包括两个方面:代内之间和代际之间。增强的代内自由损害是指迫于社会同龄人的竞争和压力,“自由的增强”变成了一种强制。因此,增强对自由造成一种特殊的限制,即“自由的增强”成为了从众问题和同质化问题,从而降低了人类的可能性,减少了真正的自由与个性。而增强的代际自由问题则涉及到父母通过基因增强技术来选择完美的下一代 [26],由此,孩子是按照父母的倾向、愿望和目标被设计和制造出来的,而不是按照随机的生命生产方式产生,其从一开始就是一种“被选择”,无法获得真正自由。
第四,社会分裂的风险。人类增强关涉的社会正义是指增强群体与未增强群体之间的公平问题。在超人类主义看来,增强技术的发展与进步会弥补甚至消融人生物能力带来的先天不公平与自然不平等的问题。例如,学者朱利安?萨夫列斯库(Julian Savulescu)指出,公平与正义要求尽可能多的人获得更加体面的生活,因此公平需要增强而不是增强破坏公平。公平的做法意味着每一个人都拥有合理的权利以获得增强,特别是当干预增强能够为个人提供合理机会以改善生命的质量。因此,对于一个公平社会而言,应该给予尽可能多的人更加体面的生活。我们已经试图利用法律、道德和实践措施来确保女性、不同种族和残疾人得到公平对待。因而,我们通过技术干预影响美好生活的生物因素,同样也能够确保人们有能力拥有良善的生活。[27]所以,我们应该利用增强技术去改善生理能力、认知能力、社交能力,道德控制能力等,这些能力的增强构成了社会正义的基础,可以减少社会分裂的风险。但是,生物保守主义则担忧生物医学增强技术会进一步扩大原有的不平等,从而导致新的分配不公正。例如,在神经增强领域,如果广泛使用神经增强技术也许会加剧已有的认知能力差距:增强认知能力能够获得更好的表现、地位和薪资,从而比其他人更具有竞争优势。但这会加剧先天认知能力的差距,同时对那些没有财力获得神经增强技术的人是不公平的。[28]因此,在增强群体和未增强群体之间,增强技术可能会加剧已有的不公平状态,从而导致群体对立甚至社会分裂的风险。
第五,生物增强技术的政治管制。对于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发展,超人类主义的基本立场是支持其大力发展,反对卢德主义对技术发展的抵制。当然,为了更好地促进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发展,超人类主义并不是完全放任技术自由发展,而是希望政府能够发挥一定作用,在限制生物医学增强技术负面效应的同时提升技术的公众接受性。正如休斯所言[29],技术能够帮助我们超越一些权利不平等的根本问题,从而创建一个美好世界。他认为,首先,政府应当采取一定的政治策略应对超人类主义技术的灾难性威胁。只有建立有效的国家政策,防止增强技术的消极后果,才能确保公众的安全感并减少新技术遭受的抵抗。其次,垄断行为和过于严格的知识产权政策会严重阻碍超人类技术的发展,应对此进行限制。但是,以福山为代表的学者则认为完全放任自流的态度或大范围禁止生物技术的发展都具有误导性。“现在每一个人都急于亮出伦理立场,支持或反对各种技术。但很少有人仔细地观察到底需要什么样的制度,允许社会对技术发展的步调与范围进行管控。”([16],p.183)真正合理的做法是国家必须从政治层面规范技术的发展与应用。
四、余论
尽管生物医学增强技术大多处于试验阶段,但是也有一些技术开始走进生活世界。比如,使用药物增强剂莫达非尼提升人的注意力,改善疲劳度;2018年9月《环球科学》撰文报道了“瘫痪病人通过电子设备重新行走”的案例,科学家通过电子设备将腿部神经与大脑进行重新连接,恢复了其运动能力。而得益于纳米技术、神经技术、合成生物技术、人工智能技术的会聚技术的发展,人类进一步获得了增强自身的强大工具与手段。由此,在生物增强技术不断应用的进程中,我们应当超越增强技术带来的后人类乌托邦的迷思,在现实语境中确保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负责任发展。
首先,确保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安全,防止其过度使用。生物医学增强技术关涉人自身,因此安全性应成为其首要目标。核心问题在于,生物医学增强技术是否具有消极副作用和长期健康风险,对此问题的解决需要政府进行大规模、长期的前瞻性研究。另外,要防止生物医学增强技术过度使用带来的社会问题的医学化:把那些本来属于认知训练、道德教育和社会文化的问题都转变为通过医学技术干预的“病症”,而这不仅增加了社会医疗成本,同时减少了社会习俗道德的规范作用。其次,创建生物增强技术的生命政治规制。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影响已经远远超越社会伦理层面,其代表了政治权力如何通过技术对群体生命方式进行规训。单纯的伦理审查无法有效地规制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负面效应(参见中国基因编辑增强案例)。因此,为了更好地促进生物医学增强技术的负责任发展,政府应当反对完全的自由主义至上立场和绝对的技术禁止发展立场,建立相应的政策法规,并设置相关机构区分不同生物医学增强技术,从而防止滥用生物医学增强技术。正如学者指出,“假如我们能够使用技术增强更加可取的道德性格特征、动机和行为,那么我们同样也可以相应地降低道德相关的性格、特征、动机和行为,由此,我们可能创造出冷酷无情的杀手”。[30]最后,在生物增强技术图景中,面对人类自身不断“机器化、技术化”的进程、人技不断深度融合,我们应该建构何种新生命哲学理念,应对增强超人类与人机融合智能导致“人”的生存危机?建构何种存在论哲学,深度思考人主体性地位的消融?这也成为生命政治哲学需要进一步回应的核心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