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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法

添加12字节, 2021年2月19日 (五) 13:47
第二部分:大同公司电商平台的初级纲领
===第二部分:大同公司电商平台的初级纲领===
====第一节 大同公司电商平台概述====
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是大同公司电商平台的第一个试验平台。是大同公司基本法的探索实践平台。
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股权一千亿份,初期通过核心99个发起人认购模式实现,未来稀释并最终封顶退出。
====第二节 发起人====
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发起人一共只招募99人,发起人负责创始资本股的募集,与劳动股共同持股一千亿股权总额。
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资本股不是按照传统市场经济股份模式采取浮动价格上市销售股票,而是实行百倍收益封顶退出的资本股权销售模式。核心99人完成收益以后只能继续持有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劳动股股权。由于创始资本股完成创始使命后自动失效,所以也可以称成熟后的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为完全劳动所有制企业。经过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试验可靠的制度和经验将通过大同公司联盟向社会推广。
====第三节 创始人====
大同共有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999人,创始人持有劳动股份,最终占有公司百分之五十的股份,并通过创始人代表大会行使劳动股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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