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本是卜筮之书,其占断吉凶的主要根据之一就是卦象,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八卦分别代表不同的事物,又要根据事物的不同特性及相关因素来判断所得卦的吉凶,所以《系辞下》里很明确地说“是故易者,象也;象也者,像也。”说易占就是一门“象”的学问;所谓“象”就是法像万物的意思;唐代孔颖达《周易正义》也说“《说卦》者,陈说八卦之德业变化及法象所为也。”
因此古代掌管卜筮的巫史在编撰、创作了一些作为卦爻占卜参考底本的易书(《周易》即其中的一种)之外,又有专门记述、解说卦位、卦序、卦象的工具书并行使用,就是《说卦》之类的作品,并非是为了解释《周易》作的“传”。今《易经》“十翼”中的《说卦》以及本来与之同篇的《序卦》、《杂卦》在内,经过了汉代儒生的改编,加入了儒家易传的内容并做了相应的文字改造,已经不是先秦《说卦》的原貌。正因为这三篇本来是先秦的筮法著作,不是专为了解经而作,故其内容很多与《周易》经文不合拍,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里就说《说卦》所记卦象“未能满足研究经传之需要”,说《序卦》“或合乎经义,或不合经义”,说《杂卦》“有合于经者”、“有不合于经者”,因为它本来就不是为了解经而著的。因此古代掌管卜筮的巫史在编撰、创作了一些作为卦爻占卜参考底本的易书(《周易》即其中的一种)之外,又有专门记述、解说卦位、卦序、卦象的工具书并行使用,就是《说卦》之类的作品,并非是为了解释《周易》作的“传”。 今《易经》“十翼”中的《说卦》以及本来与之同篇的《序卦》、《杂卦》在内,经过了汉代儒生的改编,加入了儒家易传的内容并做了相应的文字改造,已经不是先秦《说卦》的原貌。正因为这三篇本来是先秦的筮法著作,不是专为了解经而作,故其内容很多与《周易》经文不合拍,高亨《周易大传今注》里就说《说卦》所记卦象“未能满足研究经传之需要”,说《序卦》“或合乎经义,或不合经义”,说《杂卦》“有合于经者”、“有不合于经者”,因为它本来就不是为了解经而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