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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7日 (一)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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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第四,从小区公共配套设施的管理机构来讲
<br>根据国家建设部《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加强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法规精神,住宅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应该由广大产权人或使用人的代表机构—业主委员会来负责具体管理。公共配套设施的产权属于全体业主;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行使处置权,由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管理公司委托其行使管理权。
<br>
'''参考'''
<br>
[[楼房外墙属于公共部分还是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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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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