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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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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正本)
  第十九条 本市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约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提倡业主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进行决策。本市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管理规约约定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提倡业主通过电子投票系统进行决策。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的统筹建设和维护,制定电子投票具体操作细则,为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提供方便、快捷的决策方式。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的统筹建设和维护,制定电子投票具体操作细则,为业主参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事务提供方便、快捷的决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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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资料:<br>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广州市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升级工作的通知]]
行政员、groupone、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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