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探索“新人民公社”模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

来自通约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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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为原则,以保障农民的基本生活和基础养老为基本目标建立起来的人民公社模式是广大农民最期望的,最认可的农业发展模式。)
在田间地头,一提起人民公社,老年农民的眼睛里就立即有了光彩,满含深情的回忆着人民公社的往事。而年轻一代的农民对曾经的人民公社也是不尽的向往。可见,广大的农民对人民公社是普遍认可并还有深厚的感情的。因为土地归集体所有的人民公社模式能够在最大程度上保证土地所有权属的最大化,完全可以寄存广大农民对土地难以割舍的感情。也只有通过人民公社模式,才最有可能使广大农民通过制度的安排进而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和老年农民基本的养老金保障和养老服务保障。
可是现在的有些人一提起人民公社,他们便立即喊出“反对大锅饭″的口号。我不得不说,这些人的眼光太过于狭隘。“大锅饭"只是人民公社在生产生活方面的一个体现。它并不是人民公社的核心要义。人民公社的核心要义是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经营,社员共享集体经济的发展成果。
如果能够理性的来看待的话,我们不得不承认,人民公社在当时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我们现在能够做到粮食自给自足,连年增产,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得益于当时人民公社的建设。在人民公社存续的十五年间,是中国农田大改造的十五年,是中国大力兴建农业水利设施的十五年。在农业生产方面,人民公社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使得中国农业生产从人民公社初期的4亿人口还吃不饱,到人民公社后期8亿人口衣食无忧。也为我们现在的14亿人口丰衣足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到了人民公社后期,实际上中国农业已经跨进了农业机械化的大门。即便是在我的老家,一个农业欠发达的小山村,在人民公社后期也有了拖拉机和播种机等农业机械。我相信在当时的世界农业科技条件下,中国的农业生产机械化程度应该达到了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可是在人民公社解体后,中国的农业机械化进程戛然而止。甚至是倒退。农业生产机械由手扶拖拉机取代大型拖拉机就是农业机械化程度倒退的表现。
当然,虽然人民公社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但是受时代所限,它也有不可调和的矛盾。比如强制劳动,平均主义对社员劳动积极性的打击等现象比较普遍。在当时的条件下,后来的大包干无疑是最正确的选择。毕竟近三十年实践证明了大包干政策的有效性和正确性。但是任何的制度安排都要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当时的人民公社,后来的大包干,都是顺应时代发展需要的正确选择。在今天,又到了在制度的安排上需要做出调整的时候了。然而事实是我们在制度安排上严重落后于实际行动了。最明显的表现就是"合村并居″本来是对农民有利的举措,却遭到了广大农民差不多一致的反对。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政府没有在政策层面上回答农民最关切,最迫切需要答案的两个问题:农业的生产方式问题以及农民的生活保障问题。
在农业生产方式上,推进规模化,机械化,进而智能化种植是全国上下一致的期望。但是仅仅依靠发展家庭农场根本实现不了这个目标。原因在于土地经营权太过于分散,土地集中种植困难太大,土地流转成本也过高。而另一方面,在农村,农场主违约现象非常普遍。这使得农民对流转土地心存疑虑。所以,单靠家庭农场根本实现不了农业现代化。要实现农业现代化,我们最需要在农村大力发展集体经济。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人民公社是我们不可回避的历史和绕不开的道路。
现在中央在大力提倡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这让很多人担心会走回头路,”又要吃大锅饭了”。要我说,我们要尊重事实,要尊重实践的结果。不能因为人民公社有太深的时代烙印而否定它,也不能因为人民公社有一点瑕疵而全盘的否定它。我们必须要公正客观的来评价人民公社,广大的农民才会对发展壮大集体经济抱有热情,才会全身心的投入到新农村建设的大潮中去。
只要我们能够公正客观的去审视人民公社的那段历史,我们就不得不承认,人民公社的农业发展模式在当时也许是不适合的,在现在的条件下却是最佳的选择。
过去的人民公社是以服务农业生产为目的,现在的人民公社是要以服务农民为目的。这是过去的人民公社和现在的人民公社最大的区别。在农村改革中,我们只有紧紧抓住以农民为本这一宗旨才能激发农民的参与热情。如果山东的合村并居工程是真正的以农民为本的话,也不致会出现出力不讨好的尴尬局面。
发展壮大集体所有制经济,推进农业生产由专业团队负责的集体经营为主,家庭经营和其他经营方式为辅的农业生产新模式,实现成员共享集体经济发展成果,具备保障农民基本生活需要和养老保障功能的新型人民公社是众望之所归,民心之所向。
来自:半边明月催人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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