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生产资料私有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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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奴隶社会

奴隶主和奴隶是奴隶社会的两个基本阶级。奴隶主阶级是剥削和统治阶级,包括大土地所有者、大作坊主、宗教祭司、大商人、高利贷者等。他们在社会总人口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但却占有着社会上绝大部分生产资料,并占有奴隶。他们控制着整个社会的经济生活,掌握着国家政权;他们聚集在城市,垄断了科学、文化、艺术活动的权利。奴隶阶级是被剥削被统治的阶级。奴隶是奴隶主财产的一部分,他们不被当作人看待,而只是“会说话的工具”。奴隶主对奴隶享有一切权利,可以买卖、赠送,可以作为宗教牺牲品,还可以随便杀死。奴隶的劳动是奴隶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但他们的劳动果实则全部归奴隶主所有。奴隶主不仅剥削了奴隶的剩余劳动,也侵占了他们的部分必要劳动,只是为了继续剥削,才拿出一些产品来维持奴隶的生命。在奴隶社会,除奴隶主与奴隶两个基本阶级以外,还存在着自耕农和个体手工业者等。

B:封建社会

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封建社会的基础。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本质是封建主对大部分土地的垄断占有和对直接生产者的不完全占有,但它的法律形式却随时间、地点而各不相同:有的表现为封建土地国有制;有的为封建贵族等级所有制;有的为封建地主私有制。它们的共同特征是都带有社会的或政治的附属物与混合物,而没有采取纯经济的形态。封建主对地产的经营也采取多种形式:有的建立庄园,役使农民耕作;有的只把土地出租给农民,收取实物或货币。随着经营方式的不同,封建地租也分别表现为劳役、实物、货币等不同形态。单一形态的地租事实上并不存在,大都是这三种形态同时并存,不过以一种为主。大致在封建社会初期,实物或劳役地租较多,而晚期则货币地租渐占优势。

C:资本主义社会

资本主义所有制是人类社会发展中的最后一种生产资料私有制,它同奴隶主所有制和封建主所有制有所不同。在奴隶社会里,奴隶主不仅占有生产资料,而且完全占有奴隶的人身。在封建社会里,封建主占有土地,但又不完全地占有农奴的人身。在资本主义社会里,资本家只是占有生产资料和劳动产品,并不占有劳动者的人身,劳动者在形式上是自由的。这里所说的自由,具有双重意义:一方面,工人是自由人,能够把自己的劳动力当作自己的商品来支配,另一方面,他没有别的商品可以出卖,自由得一无所有,没有任何实现自己的劳动力所必需的东西。

a:手工业阶段

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产生,主要通过两条途径: ①小商品生产者的两极分化,一些条件好又积累了较多财富的商品生产者开始雇工生产,上升为资本家;另一些破产的小生产者,由于丧失了生产资料,不得不出卖劳动力,沦为雇佣工人。 ②商人变成包买主直接支配生产和流通,使手工业者丧失独立性,成为雇佣工人,而这些商人变成了工业资本家。 以上两条途径的发展过程十分缓慢,要使资本主义所有制迅速发展起来,必须同时具备两个基本经济条件: ①要有大量的货币财富集中在少数人手中; ②要有大量的自由劳动者──无产者。

b:独资经营与轻工业阶段

17~18世纪,英、美、法等国资产阶级革命的胜利,给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扫清了障碍。在资产阶级取得政权的一段时间内,新的生产关系同当时生产力的性质基本上是相适应的,因而,大大地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从18世纪中叶起,在欧、美一些主要资本主义国家,先后发生了以机器生产代替手工业劳动,以机器大工业代替工场手工业的重大变革,这就是资本主义发展史上的产业革命。

c:股份制与重工业阶段

19世纪下半叶,由于一系列重大科技发明的出现和应用,资本主义工业化从轻工业转向重工业,这显然是大多数独资经营的资本家所难于承担的。于是,独资经营的企业开始向股份公司转化,资本加快集中和积聚。到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自由资本主义发展为垄断资本主义,股份公司已成为资本主义所有制的主要形式。

d: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阶段

在股份公司发展的同时,作为资本家总代表的资产阶级国家在矿山、公路、铁路、河道、港口、邮电等部门进行投资,产生了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资本主义国家所有制产生的途径是:国家把私人企业收归国有;成立国家和私人共有的混合公司;由国家拨款兴建国营企业和各种公共事业。通过这些途径产生的企业,也没有改变其资本主义所有制的性质,因为国有企业的性质,完全由国家的阶级性质所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