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

楼宇对讲系统验收规范

添加64字节, 2019年12月3日 (二) 23:37
无编辑摘要
{{54}}  1、楼宇对讲系统验收一般规定
  (1)楼宇对讲系统的工程验收应由工程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代表组成验收小组,按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验收时应做好记录,签署验收证书,并应立卷,归档。
  (1)楼宇对讲系统的工程施工质量应按施工要求进行验收,检查的项目和内容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文件:门禁验收01.png]]
  (2)建设单位应对隐蔽工程进行随工验收、凡经过检验合格的办理签收签证,在进行竣工验收时,可不再进行检验。
  楼宇对讲系统的测试应符合下表规定
 
[[文件:门禁验收02.png]]
  4、楼宇对讲系统竣工验收
[https://www.homedo.com/jishuguifan/201905171145237747.shtml]
行政员、groupone、管理员
16,821
个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