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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摘要:本文详细介绍了罗虚代尔原则产生的过程及其内涵,以及合作社国际组织发展的状况;在此基础上,本文进一步梳理了传统经典合作社原则和新一代合作社原则的变革过程。<br> 关键词:合作社原则 合作社 国际组织 产生与沿革<br>v 1844年,世界公认最早的较规范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在英国的曼彻斯特诞生了。随着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成功,罗虚代尔原则被广泛传播。 1895年,最重要的国际性合作组织——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后,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原则被定为国际合作社联盟办社原则。在世界合作运动160多年的发展历程中,随着国际经济、政治、文化环境的变化和合作社实践的发展,国际合作社联盟多次修改了合作社原则。20世纪80年代以来,北美兴起的“新一代合作社”进一步对传统合作社原则进行了大胆的调整和创新。但总的来看,合作社的基本原则没有改变,合作社原则是向着有利于提高合作社竞争力、凝聚力、吸引力的方向发展。<br> 一、罗虚代尔原则的产生 '''一、罗虚代尔原则的产生'''<br> 现代合作经济思想萌发于早期的空想社会主义思想,虽然傅立叶、欧文等空想社会主义者的合作社试验失败了,但在社会上却产生了很大的影响。随着西方合作经济产生与发展的历史条件的日益成熟与各种理论思潮的深刻影响,合作经济逐渐走向成熟。到 1844年10月,在胡瓦斯和柯柏尔的协助下,世界上第一个比较规范的消费合作社——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在英国的曼彻斯特诞生了。<br> 1844年12月21日,在英国北部兰开夏小镇罗虚代尔,28个工人(其中纺织工人9人,缝纫师、羊毛分级工和制鞋匠2人,以及细木工等)一起筹集了28 英镑成立了一个日用品消费合作社,取名“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Rochdale Society of Equitable Pioneers )。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社员以每周节省下来的两个便士为股金开办了一个小商店,以供应社员的生活用品,减轻商业的中间盘剥,改善社员的家庭生活状况,主要向社员供应白糖、牛奶、奶酪、面粉等日常生活用品,由社员在工余时间轮流售货。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不像欧文的合作公社强调公有制、试图改造资本主义社会,而是把合作社的目标和性质定位于在社会生产的某个环节进行合作,意在改善社员的经济境况,所以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获得了成功。建社一年后,社员人数扩大到 80人,资金总额达到900磅。1851年,合作社开办了面粉厂,1855年又开办了纺织厂。到1895年国际合作联盟成立时,社员人数已达到12000 多,资金总额150万磅。到该社建社100周年时,已经拥有100多个支店和多处规模宏大的工厂及屠宰厂等,社员人数达到3.2万人,<br> 年营业额达到200万英镑。1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成功主要归功于它制定了一套切实可行、公平合理的办社原则,即“罗奇代尔原则”。该原则成为国际合作制度的经典原则,为后来国际合作运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坚持的办社原则,可概括为8条:<br> 1、入社自愿<br> 凡参加罗虚代尔“公平先锋社”的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但要承认合作社章程,履行社员的义务,承担社员的责任。社员参加合作社出于一个共同的目的:维护社员利益,减轻中间盘剥,改善社员的生活条件和社会地位。<br> 2、一人一票<br> 社章规定:社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利机构,合作社的一切重大事项都必须经社员大会讨论决定,合作社的管理人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民主管理,向全体社员负责。在表决时,每个社员无论股份多少,都只有一票的权利。这从根本上保障了合作社内部成员的平等权利,避免了少数人凭借较多的股份控制合作社,这集中体现了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原则。<br> 3、现金交易<br> 社章规定:本社员无论在何种情况下,不能以任何借口不用现金交易。不准赊购货物,也不准赊销货物,如有违反,不仅处以罚款,并认为不称职。这一原则的制定主要是出于建社初期的经济实力和当时社会道义两方面的考虑。合作社刚成立时,股本较少,如果允许赊欠,就会造成资金周转困难,直接影响到合作社的成败。同时,当时的社会风尚把赊欠看作一种社会弊病,合作社应带头消除这种弊病。但是后来随着信贷事业的发展,这一条又作了修正。<br> 4、按市价售货<br> 为了保证合作社有一定的盈利,合作社按市场价格销售货物。盈利的分配,先扣除股息和经营费用,同时留一部分用做公积金和教育基金,其余大部分按社员购买额的比例进行分配。这种交易和分配方式不仅给社员带来经济利益,还有利于把合作社的业务面向社会,壮大合作社的经济力量,使其有经济实力发展福利事业,从而进一步提高合作社的威信和社会地位。<br> 5、如实介绍商品,不缺斤少两<br> 合作社针对当时商人投机取巧行为制定了该原则,要求向社员如实介绍商品情况,保证商品质量,不弄虚作假,不缺斤少两,树立诚实的商业作风。<br> 6、按业务交易量分配盈利<br> 社员平时凭购货本购买,到一定时期进行结算,对盈余做了必要的扣除后,在年终时按各个成员在一年间同合作社发生的业务交易量的比例返还给社员。社员入社的股金可以获得利息,但不参加分红,而且股金的利息严格限制在一般不超过市面上通行的普通利率。如此就可以把社员的利益和合作社的利益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社员对合作社的经营成果也会更加关心,这就保证了合作社发展的活力。<br> 7、重视对社员的教育<br> 为提高社员的文化知识和思想修养,在先驱者格林伍德的倡导下,根据合作社的经济力量,逐步创办和发展了文化教育事业。1849年合作社成立了教育委员会,1853年社员大会修改了社章,规定合作社每年要盈余中提取2. 5%作为教育基金,对社员进行文化、合作思想和道德的教育。<br> 8、政治和宗教严守中立<br> 合作社既不是政治团体,也不是宗教组织,不同政治观点和宗教信仰的人都可以加入合作社。这个时期的合作经济是劳动者为了共同的利益组织起来的共同体,为解决成员在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而实行自我服务的经济实体,是劳动者的联合。因此,合作社本身是没有任何政治背景和政治目的的、不参与政治和宗教的经济团体,同时也表明,合作社的大门对各种不同政见和信仰的人都是敞开的。<br> 二、合作社国际组织发展状况 '''二、合作社国际组织发展状况'''<br> 随着合作社思想的广泛传播和各国合作社运动的蓬勃发展,合作社运动的国际交流需求越来越强烈,建立合作社国际组织的条件也日趋成熟。最早由合作社组织起来的国际组织是19世纪末的国际合作社联盟,以后又陆续出现了一些区域性的或专业性的国际组织,到20世界60年代以后,国际性的合作组织如雨后春笋般地组织了起来。<br> (一)国际合作社联盟<br> 国际合作社联盟成立于1895年8月19日,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目前国际组织已经遍及世界各地,涉及几乎所有的领域。<br> 1、国际合作社联盟概述<br> 世界上建立最早的合作社国际组织——国际合作社联盟(International Cooperative Alliance, ICA)是由各国的全国性或地区性合作社组织联合组成的非官方的国际组织。该组织起源于19世纪80年代欧洲合作社运动大发展时期。在1886年召开的英国合作社大会上,法国代表布瓦弗提出建立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建议,每三年举行一次国际大会,宣传合作社原则,交流合作社运行的经验。同时,法国、德国、意大利等国召开的合作社大会也提出了同样的建议。这个建议得到各国著名合作社活动家的一致支持,于是,1889年,由英国合作社联盟倡导,其他国家合作社活动家共同参与建立了国际合作社友好联盟筹备委员会。经过多年的酝酿筹备,1895年8月19日,国际合作社联盟在伦敦召开了第一次代表大会。出席此次会议的人员包括来自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瑞士、荷兰、丹麦、奥地利、匈牙利、塞尔维亚、美国、澳大利亚等14个国家的正式代表35名,另外还有德国、阿根廷和印度的观察员。这次大会的主要议题是合作社的生产、信贷、国际贸易等问题,此外,还讨论了筹备委员会提出的联盟章程草案。<br> 国际合作社联盟是一个非官方的国际组织,是一个不受政治、民族、宗教和文化影响的组织,所有遵循该联盟规定的合作社原则的合作社组织都可以加入。自从1895年创建以来,国际合作社联盟不断发展壮大,但早期进度缓慢。到1913年,只有30个国家约70个全国性或地区联合组织参加联盟,参与的合作社只有3871个,社员约2000万人,仅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2%。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联盟的成员组织显著增加。1927年,联盟的成员增加到35个国家的109个组织,合作社数增至20.86万个,社员数达1亿人,占世界人口的比重提高到5.3%。在二战期间,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发展的速度明显减慢。战后,随着全世界政治经济的恢复,联盟的发展又迅速加快了。从1961年开始,联盟除了吸收各国的合作社组织以外,开始接纳国际性组织加入联盟。到 1985年底,联盟成员的覆盖范围达到72个国家的164个组织和8个国际性组织。社员人数增至4.98亿人,比1963年增长1.6倍,占世界人口的 10.3%。1992年,参加第30次国际合作社联盟大会的有82个国家的全国性组织194个,国际性组织9个,所代表的社员数6.6亿人,占世界人口总数的14.5%。目前,国际合作社联盟已经发展成为一个规模庞大、组织健全、活动范围广泛、有着深厚群众基础的国际组织,覆盖了125个国家的235个成员组织,其社员总数已达8亿左右。2它的成员组织涉及的领域相当广泛,涉及农业、消费、银行、信贷、保险、工业、能源、储运、渔业、住房、旅游等行业,它是享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第一咨询地位的41个机构之一。<br> 随着合作社运动在全世界范围内的发展和国际合作社联盟规模的不断扩大,合作社的地区分布也发生了较大变化。20世纪20年代以前,世界合作社运动的中心在欧洲地区。按1928年联盟所属的合作社数计算,欧洲占94%,亚洲占1%;而到 1938年,欧洲所占比例下降到28%,亚洲所占比例上升到72%。同1928年相比,欧洲所占比例降低了66个百分点,亚洲所占比例则增加了71个百分点。可见,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世界合作运动的重心已经逐渐向亚洲转移。20世纪40年代后,这种趋势就更加明显了。按照联盟所属合作社社员计算,1935年,欧洲占89%,亚洲占10%、美洲占1%。而到1960年,在联盟的社员总数中,欧洲所占比重降为54%,亚洲上升为32%,美洲上升为 13%。到1986年亚洲所占比例上升到首位,占56%,欧洲降为28%。在合作社地区分布发生较大变化的同时,合作社的类型结构也发生了重大变化。20 世纪20年代以前,世界合作社运动是以消费合作社运动为主的。1913年联盟所属的3871个合作社中,95.5%是消费合作社。20世纪30年代大危机使得合作社的类型结构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信用合作社、农业合作社的比重不断上升,而消费合作社的比重不断下降。根据国际劳工局的统计,按社员数计算,1932年全世界合作社的类型结构中,消费合作社占61.9%,信用合作社占18.6%,农业合作社占15%。到1980年,消费合作社的比重进一步下降为36.9%,信用合作社提高到34.2%,农业合作社提高到18%。3此后,随着世界经济中产业结构的升级,农业一体化的发展及社会化服务需求的增长,综合合作社开始迅速发展起来。<br> 2、国际合作社联盟宗旨<br> 根据“国际合作社联盟”章程的规定,它的宗旨是:1、团结、代表并服务于全世界遵循合作社原则的合作社组织;2、在世界范围内支持和推进各国合作社事业的发展;3、向全世界宣传合作社的原则和方法;4、保护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组织的利益;5、保护其成员组织间的友好关系;6、促进一切全国性和世界性的各种形式的合作社组织间经济关系得发展;7、推动人类可持续发展,帮助和促进各国人民的经济与社会进步;8、促进世界和平与稳定;9、促进在合作社运动中男女地位平等。<br>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际合作社联盟围绕推广和维护合作社特征开展工作,努力个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地区和国际机构了解并认可合作制企业模式。具体措施如下:1、召开各种会议和研讨会组织世界各国合作社就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使其成员组织从相互的经验交流中得益;2、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合作社之间开展多领域贸易合作和信息共享,努力发展和加强其成员组织的合做,并对那些需要援助的组织给予援助;3、向会员组织提供重要信息、最佳规范和联系方式,通过出版和发行出版物确保信息共享,沟通情报信息;4、推动合作社的教育事业和研究工作,鼓励发展合作社的培训中心和研究中心;5、组织对合作社有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搜集合作社的统计资料;6、积极营造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繁荣的政策环境,支持会员组织争取立法和行政措施对合作制企业模式、合作社原则及价值的认可,向会员组织提供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所需的政治和技术支持;7、从其各经济活动部门中创建国际性的专业组织,并与这类专业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8、根据需要设立地区性的办事处,以扩大联盟总部的服务设施;9、尽力同联合国所有组织及其它从事合作社事业的群众性的非官方组织进行最广泛的合作;10、国际合作社联盟通过发展项目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能力建设、经济援助、促进就业、支持扶贫和小额信贷项目。4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国际合作社联盟围绕推广和维护合作社特征开展工作,努力个人、政府有关部门以及地区和国际机构了解并认可合作制企业模式。具体措施如下:1、召开各种会议和研讨会组织世界各国合作社就影响合作社发展的重大问题展开讨论,使其成员组织从相互的经验交流中得益;2、积极创造条件推动合作社之间开展多领域贸易合作和信息共享,努力发展和加强其成员组织的合做,并对那些需要援助的组织给予援助;3、向会员组织提供重要信息、最佳规范和联系方式,通过出版和发行出版物确保信息共享,沟通情报信息;4、推动合作社的教育事业和研究工作,鼓励发展合作社的培训中心和研究中心;5、组织对合作社有关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和研究,搜集合作社的统计资料;6、积极营造有利于合作社的发展繁荣的政策环境,支持会员组织争取立法和行政措施对合作制企业模式、合作社原则及价值的认可,向会员组织提供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所需的政治和技术支持;7、从其各经济活动部门中创建国际性的专业组织,并与这类专业组织保持密切的联系;8、根据需要设立地区性的办事处,以扩大联盟总部的服务设施;9、尽力同联合国所有组织及其它从事合作社事业的群众性的非官方组织进行最广泛的合作;10、国际合作社联盟通过发展项目为合作社提供技术支持,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能力建设、经济援助、促进就业、支持扶贫和小额信贷项目。<br> 3、国际合作社联盟章程<br> 国际合作社联盟的章程中主要规定了联盟的使命、宗旨、方法、合作社的原则、成员的资格、会员权利、财务管理、权力机构等方面的内容。<br> 国际合作社联盟于1895年8月在伦敦成立。1982年其总部迁往瑞士日内瓦。国际合作社联盟是一个联合、代表并服务于世界合作社的独立非政府组织。国际合作社联盟章程规定:合作社是人们自愿联合,通过共同所有和民主管理的企业,来满足共同的经济和社会需求的自治组织。合作社的基本价值是自助、民主、平等、公平和团结。合作社社员信奉诚实、公开、承担社会责任和关心他人的道德价值观。<br> 与此同时,联盟对加入联盟的条件和要求,对成员组织权利与义务的规定也更加简明了。1984年的章程规定,凡以促进社员的经济和社会进步为目标,以互助合作为基础,并按照联盟确定的合作社原则经营的企业,均为合作社组织;凡遵循联盟宗旨,执行联盟规则的合作社组织,均可申请加入联盟。接纳国际合作社联盟新会员的决定权属于理事会,如果理事会拒绝一个组织的申请时,该组织可向全球大会申诉。<br> 国际合作社联盟的会员组织分为正式会员、准会员、部门会员三大类。正式会员是会员的主体,具有充分参与权。通常该类组织包括合作社全国联社或协会、合作社协会的全国总社、个体成员占多数的全国性合作企业组织、国际合作社组织等组织。准会员是支持合作社或为合作社所有或受其管辖的组织。部门会员为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分支机构,因而部门组织的所有会员都附属于国际合作社联盟,称为部门会员。<br>
成员组织的义务,除遵循联盟的宗旨以及联盟的合作社原则之外,还要向国际合作社联盟提供自己的年度报告和一份所有有关出版物的副本,定期通报国际合作社联盟重要的全国合作社发展情况,本国合作社章程及其细则的修改情况,以及对合作社有影响的一切政府行为。此外,正式会员和准会员应按照经济活动的比例,或者依据其会员的商务活动总量在每个财政年的前三个月内缴纳年度会费,准会员的缴费额可酌减。联盟的成员在履行其对联盟的财政义务后,有权参加联盟的代表大会,向中央委员会指派代表,得到联盟秘书处的服务与指导,获得联盟领导机关的报告及联盟的全部出版物。参与制定联盟的政策和工作计划,参加联盟的各种专业组织活动,享受联盟所有相应的服务、信息和帮助,为发展合作社事业,向联盟申请援助和支持。但是准会员和部门会员在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全球和区域框架内不具有选举权。如果任何组织连续两年不缴纳全部会费,其会员资格将被取消;而如果任何组织违背了国际合作社联盟章程或利益,全球大会都将以决议形式取消其会员资格。此外,若会员组织自愿放弃会员资格,则自愿退出的组织须至少提前六个月通知联盟。
在财务方面,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收入来源于会员组织的会费、出版物和宣传品的销售所得、发展机构根据协议提供的基金、捐款等方面。作为国际合作社联盟主要收入来源之一——会员组织的会费是按各会员组织经营活动的比例,依据全球大会为各类合作社制定的公式缴纳的,任何隶属于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合作社组织,如自身没有任何经济活动的,应以其会员组织经济活动的总和为基础缴纳年费;本身为二级或三级联社组织的,应按其所属的基层社经济活动的总和缴纳会费。对于缴纳会费的公式,全球大会至少每隔四年审核一次,以确保国际合作社联盟拥有适当的资金。<br> 4、国际合作社联盟组织结构<br> 国际合作社联盟管理机构的设置充分体现和保证了民主管理制度的实施。国际合作社社联盟的组织结构主要包括权力机构和行业组织及主题委员会。主要的权力机构包括全球大会、理事会、地区大会和地区管理机构、审计管理委员会、主席和副主席。<br> (1)国际合作社联盟的管理机构<br> 全球大会。全球大会是国际合作社联盟最高的权力机构,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它包括各会员组织制定的四年一届的代表和各专业组织和委员会的一名代表。全球大会的权力有:1、制订和执行关系国际合作社联盟前途和世界合作社运动等重大问题的有关方针、政策;2、通过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工作计划;3、选举主席、理事会和审计管理委员会,并对副主席选举结果进行确认。根据理事会的建议,确认对秘书长的任命或罢免。在三分之二多数票表决赞同的情况下,修改联盟章程、规则、政策和程序;4、决定会员会费和代表制度;5、通过联盟年度审计帐表和审计管理委员会的报告;6、代表国际合作社联盟确认理事会和联盟其他地区或专业机构对给联盟带来的债务、责任的处置。例如投资、借贷、抵押、不动产买卖及其他协议;7、根据理事会的建议,批准成立或解散联盟专业机构。 全球大会。全球大会是国际合作社联盟最高的权力机构,每两年举行一次会议,它包括各会员组织制定的四年一届的代表和各专业组织和委员会的一名代表。全球大会的权力有:<br> 1、制订和执行关系国际合作社联盟前途和世界合作社运动等重大问题的有关方针、政策;br> 2、通过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工作计划;br> 3、选举主席、理事会和审计管理委员会,并对副主席选举结果进行确认。根据理事会的建议,确认对秘书长的任命或罢免。在三分之二多数票表决赞同的情况下,修改联盟章程、规则、政策和程序;br> 4、决定会员会费和代表制度; br> 5、通过联盟年度审计帐表和审计管理委员会的报告;6、代表国际合作社联盟确认理事会和联盟其他地区或专业机构对给联盟带来的债务、责任的处置。例如投资、借贷、抵押、不动产买卖及其他协议;7、根据理事会的建议,批准成立或解散联盟专业机构。<br> 地区大会。地区大会主要是促进国际合作社联盟会员组织之间在地区内的合作,并提供一个讨论地区性问题的论坛。共有4个地区大会,其地域范围如下:欧洲地区大会是对所有总部设在欧洲的会员组织开放;亚太地区大会是对所有总部设在亚洲、澳大利亚和太平洋地区的会员组织开放;非洲地区大会是对所有总部设在非洲及相邻岛屿上的会员组织开放;美洲地区大会是对所有总部设在北、中、南美洲和加勒比海地区的会员开放。地区大会的权力主要有:1、在本区执行全球大会的决定;2、建立国际合作社联盟在地区工作计划的重点;3、提出报告,计划和决议供全球大会研究;4、选举一名地区主席,经联盟全球大会批准后还将担任国际合作社联盟副主席;5、选举产生一个地区管理机构;6、经全球大会批准,制定各自的工作程序和代表章程。<br> 地区管理机构。地区选举产生的管理机构应由一名主席、副主席、以及通过地区大会选举出的其他成员构成,任期为四年。地区管理机构的主要权限是:在地区大会歇会期间管理国际合作社联盟地区事务;准备地区大会的议程, 组织地区大会会务工作;强化和扩大地区部门组织和专业委员会,确保这些组织和委员会与其世界级对应组织开展合作;设立适当的委员会;向国际合作社联盟理事会推荐来自本地区的成为国际合作社联盟会员的申请;实施和监控由地区、部门组织以及国际合作社联盟合作伙伴与联盟总部共同出资的活动和项目;确保地区财务及预算被严格监管,并符合国际合作社联盟的一般性规定;对地区主管所作的年度预算和工作计划在提交秘书长和联盟理事会做最后批复前对其进行审查。<br> 理事会。理事会包括主席、四位副主席和另外十五位全球大会。每届理事会成员任期四年,至少一年集会一次。同一个国家的会员组织不得在理事会占有一个以上的席位,仅对国际合作社联盟主席例外。理事会的权力主要有:1、制订和检测国际合作社联盟的全球策略;2、在全球大会休会期间管理国际合作社联盟事务;3、组织全球大会并为之准备议程;4、就所有会员申请及有关问题做出决定;5、批准联盟预算并监督其实施;6、就投资、借贷、抵押和不动产买卖等事宜做出决定供全球大会确定;7、负责指定、撤换联盟秘书长,并决定其报酬;8、在提交全球大会前审阅审计管理委员会的报告;9、指定ICA审计员,并听取年度汇报;10、从其成员中及其他人中挑选人选组成含主题委员会在内的各个委员会,并决定他们的任期;11、指定某一理事会成员在主席缺席时代行其职。并听取年度汇报;10、从其成员中及其他人中挑选人选组成含主题委员会在内的各个委员会,并决定他们的任期;11、指定某一理事会成员在主席缺席时代行其职。br> 审计与管理委员会。审计与管理委员会是从全球大会的代表中选举3~5名代表组成的管理机构。审计管理委员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ICA章程所规定的义务检查ICA的财务管理情况;2、检查成员组织的财务义务的履行情况;3、至少每年与ICA审计员会晤一次;4、就其认为有必要的问题向全球大会和理事会汇报。5名代表组成的管理机构。审计管理委员的主要职责是:1、根据ICA章程所规定的义务检查ICA的财务管理情况;2、检查成员组织的财务义务的履行情况;3、至少每年与ICA审计员会晤一次;4、就其认为有必要的问题向全球大会和理事会汇报。br> 主席。联盟主席,是国际合作社联盟的首席代表,负责主持联盟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联盟委员会及其它辅助委员会的会议;与秘书长一道负责为联盟草拟方针政策,担负联盟的全部领导工作。联盟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有权参加国际性专业组织会议。 主席。联盟主席,是国际合作社联盟的首席代表,负责主持联盟代表大会、中央委员会、联盟委员会及其它辅助委员会的会议;与秘书长一道负责为联盟草拟方针政策,担负联盟的全部领导工作。联盟副主席协助主席工作,有权参加国际性专业组织会议。br> (2)行业组织和主题委员会 (2)行业组织和主题委员会br> 国际合作社联盟自治机构发展的一个突出方面是,行业组织和主题委员会的扩展。联盟共有9个行业组织和4个主题委员会。 国际合作社联盟自治机构发展的一个突出方面是,行业组织和主题委员会的扩展。联盟共有9个行业组织和4个主题委员会。br> ①行业组织 ①行业组织br> 国际合作社联盟拥有9个行业组织,它们根据具体的行业特点对国际合作社联盟的成员组织进行了重新的分类,把统属于一个行业的合作社组织团结到一起。行业组织主要工作是帮助解决合作社运动中特定行业领域存在的问题,促进行业发展。每个行业组织均由其成员组织进行民主管理,9个行业组织包括:国际合作社农业组织(ICAO)、国际合作社银行协会(ICBA)、国际合作社渔业组织(ICFO)、国际卫生合作社组织(IHCO)、国际合作社住房组织(ICA Housing)、国际合作社和互助保险联合会(ICMIF)、国际工业、工匠和服务生产者合作社组织(CICOPA)、全球消费者合作社组织(CCW)、国际旅游合作社协会(TICA)。Housing)、国际合作社和互助保险联合会(ICMIF)、国际工业、工匠和服务生产者合作社组织(CICOPA)、全球消费者合作社组织(CCW)、国际旅游合作社协会(TICA)。br>
国际合作社农业组织(ICAO)成立于1951年,是代表世界各地的农业合作社和农场主的合作社民主组织。现在共有38个国家的47个农业合作社加入了国际合作社农业组织。农业是合作社运动非常重要的行业之一,农业类合作社占到国际合作社联盟成员组织所代表的合作社总量的36%。国际合作社农业组织与联合国粮农组织(FAO)、世界贸易组织(WTO)、欧盟农业合作总务委员会(COGECA)、国际农业生产者联合会(IFAP)以及农业领域的其它专业组织开展了广泛的合作。农业组织的主要职能包括:举办研讨会、讲习班等活动,交流有关具体工作和行业信息和经验;促进农业合作社在发展中国家的建设,促进农业合作社发展;积极改善和促进农产品的销售,同时提高食品安全保证;采取各种行动保护环境,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此外,国际性的信贷联盟和其他信贷合作社组织还有:1971年成立的亚洲信贷联盟联合会、1968年组建的非洲合作储蓄与信贷协会、1968年建立的国际莱费森联盟、1970年成立的拉丁美洲信贷联盟联合会、以及欧洲共同体国家的合作储蓄与信贷机构联合会等。10
“在基层合作社,社员享有平等的投票权(一人一票),其他层次的合作社也要实行民主控制。”在许多第二级或第三级合作社(即合作社联合社)里,采取的是按比例投票的制度,以反映不同的利益、合作社的社员规模和各参与合作社的承诺。
③“社员的经济参与”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