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东民最新档案资料
文章内容 赵东民最新档案资料 陕西赵东民 2016-05-10 来源:作者博客 赵东民最新档案资料 b0de335507978fbe55422e9c58d76ea6.jpg
赵东民
赵东民,男,汉族, 1971年6月24日生,西安市阎良区三贤村人,函授本科学历,原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青年路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工作者,西安市先进人民调解员。1988年6月赵东民毕业于西安市阎良区第二中学。之后接受过无线电、厨师等专业培训。从1989年7月走向社会开始打工生涯。赵东民自幼受翻身解放于新中国的贫农父亲影响,无限热爱毛主席缔造和领导下的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新中国,对一切爱党爱国群众拥有深厚政治感情。2008年8月10日,赵东民和陕西西安地区各界爱党爱国人士发起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简称陕西毛学组),主张自我革命,把学习毛泽东思想和工农维权运动结合起来。2009年2月28日,在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08总结会上,在与会各界支持陕西毛学组的爱党爱国人士认可下,赵东民正式担负陕西毛学组临时负责人责任。2009年8月19日,赵东民因践行《陕西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指导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范围内,积极参加和引导工农群众的依法维权组织”,致力于引导陕西地区各行业破产改制企业的下岗、买断、离退职工维权小组找工会,联合行使“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利,被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刑拘,由此引发举国震动,海内外舆论哗然的“赵东民事件”。
人物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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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1991年,陕西省华阴市秦岭发电厂炊事员;
1991年——1992年,陕西省铜川市东风建材厂炊事员;
1992年——1993年,陕西省临潼县饮食服务公司当教员;
1993年——1997年,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经商;
1998年——1999年,先在《华商报》的《为您服务》栏目、后在《西安晚报》的《分类广告》栏目任业务经理;
1999年——2009年,西安市莲湖区司法局法律工作者、青年路司法所工作人员。
2009年——2011年,西安市新城区看守所;
2011年——2014年,西安市阎良区凤凰路司法所“矫正”;
2014年至今,推动各地毛泽东思想学习小组的酝酿、发起和发展,和关注工农依法维权的自由职业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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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活
1993年,陕西省镇安县少女邓永霞,和母亲随部队转业西飞工作的父亲,租住阎良城中村,经自己落户于阎良区三贤村的三爸和同村朋友介绍,认识了长自己两岁,打工在外漂泊数年刚回家的赵东民,一见钟情,全然不顾赵东民家庭贫困个人条件又不高不帅,相识半年后接受赵东民求婚,成为赵东民的第一任妻子。她为赵东民生养了两个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