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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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会

建立在相同姓氏基础上的血缘组织,是源自相同世系的同姓人聚在一起组成的姓氏团体。

中国人移居海外的突出特征之一,是社会组织和传统社团的出现和发展。宗亲会和同乡会、商会、同业公会一样,也是海外华人组成的社会团体种类,具有群众性,其前身是同宗会、家族性的家族会。

中文名 宗亲会 建    立 在相同姓氏基础上的血缘组织 
源    自 相同世系的同姓人 前身是 同宗会
目录

1 发展

萌芽期的宗亲会,是从19世纪初东南亚华人社会中的“馆、堂、会、祠”发展起来的,以血缘和地缘相结合为特征,范围小,规模也不大,并没有固定的组织或制度,人员也较少,只是为了祭祀共同祖先、调解争执或筹集慈善救济款而举行聚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人数的不断增多,才逐渐有了固定的场所、财产、收入、组织、事务,社会地位也相应地提高,带有更强的独立性。其变化途径可以简化成以下公式:祠堂→联宗→同宗会→海外华人华侨社团→宗亲会。与同乡会相比,宗亲会带有更多的独立、封闭和等级性,并且划清各族的分支。每个分支都严格按照家谱中记载的继承性及有关规定,有各自的祠堂、财产和祭拜礼仪。

20世纪70年代末,宗亲社团出现了联合的总体趋势,世界性宗亲组织开始纷纷建立,现有26个世界性的宗亲组织。如1977年世界至德宗亲总会成立;1977年8月,世界各地区谢氏宗亲会联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了“世界谢氏宗亲总会”。 [1] 1982年首届世界赖罗傅宗亲联谊会在马尼拉召开。1986年,新加坡185个宗亲会和会馆联合起来,组建了“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包括地域性的同乡会、业缘性的行会和血缘性的宗亲会)。1994年3月,全球苏姓宗亲代表在菲律宾马尼拉,以“敦亲睦族,联络宗谊,秉承血亲关爱之精神,谋求世界宗族之团结,促进社会繁荣”为宗旨,成立了“世界苏姓宗亲总会”。

2003年11月29日,世界张氏总会在马来西亚诗巫市成立。

2 形式

分“单姓”、“两姓”和“多姓”几种形式。

▪ 单姓形式

包括李、梁、丘、吕、陈、林、马、梅、许、童、郑、潘、颜、伍、戴等姓氏。

▪ 两姓、多姓形式

如全球董杨宗亲总会、世界济阳柯蔡宗亲总会、世界至孝笃亲舜裔总会(含姚、虞、陈、胡、田、袁、孙、陆、车、王十姓)、世界至德宗亲总会(含吴、洪、翁、龚、方、汪、苏、周、连、辛、柯、蔡、曹、江十四姓)

▪ 联宗形式

联宗即异姓人士通过追溯同源始祖,合成宗亲关系,有二姓联宗,也有数姓联宗。

3 主要分布

目前主要分布在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日本、韩国、越南、缅甸、老挝、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哥伦比亚、古巴、秘鲁、委内瑞拉、澳大利亚、南非以及欧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据台湾宗亲谱系学会1985年编印的《谱系与宗亲组织》记载,新加坡有200个宗亲会,菲律宾有110多个宗亲会,马来西亚有4 000个以上的华人宗祠和会馆。

值得强调的是——有不少世界性宗亲会的总会会址都设在台湾。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绝大多数台湾人民都是从大陆迁移过去的,他们与大陆居民有着血浓于水的亲缘关系,对大陆有着深厚的宗亲感情和念祖情结,他们往往在自己的聚居地建立祖籍祠堂、庙宇。近六十年来,海峡两岸虽遭到人为的隔离,但在台湾却掀起了一股宗亲、修谱、寻根的热潮。20世纪70年代以后,台湾的宗亲活动进入一个活跃期,它直接地推动了世界性华人宗亲活动的开展。据台湾《新生报》统计,1979年全台登记的宗亲会达222个,其中单姓198个,联宗24个。1977年,台湾成立了“宗亲谱系学会”,1978年在台北举办了“宗亲谱系资料展览”,1982年起还到各地巡回展览,并举办多次谱系研讨会,1985年出版了《谱系与宗亲组织》,全面介绍了19个世界宗亲会,58个省市宗亲会的情况,包括姓氏源流等内容。

4 发展变化

20世纪80年代中叶有学者对台北作的调查表明:“宗亲组织的发展,表现出蓬勃而富朝气的趋势,至少在数量上远比十五年前为多。此外,许多老的家庙重新翻修整建,有的迁往郊区山清水秀之处进行扩建,更有许多新设立的宗亲组织,将其办公室供奉先祖的神位,设置在公寓式建筑内,或店铺的顶楼。此外,还有一些宗亲组织热切地讨论兴建祠堂或祖庙。这都是近年来所发生的现象。”台湾宗亲会还积极、广泛地联络世界各地的宗亲,以台湾为中心,分别组建各姓氏的世界性宗亲组织。1987年至今,即台湾当局开放探亲之后,台湾地区的各个宗亲会多次组团回祖籍地寻根谒祖,撰写族谱,支持家乡经济,建设公益事业。

宗亲社团的组合由地域性向跨地域转化,即由小地域的宗亲会逐渐向大地域、跨地域的同姓总会转化,也即是由过去的地缘与血缘关系的结合,转化为单纯的同姓同宗的血缘关系组合。宗亲社团的组合由同姓向异姓同宗以及多姓联合转化。血缘关系的宗亲会与地缘关系的同乡会出现了联合。

其次,内部组织结构出现了变化:(1)理事机构的分工逐渐严密。宗亲会的组织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临时性机构和长期性机构。临时性宗亲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修膳祖厝、祖祠、“祭祖”、修族谱,任务完成后,便自行解散。长期性宗亲组织机构比较完善,有固定活动场所,影响力较大。(2)教育基金和福利基金向有独立的机构转化,基金的筹集由会员中的富商捐赠为主向集资形式转化。随着海外华人各所在国经济的发展,多数宗亲会馆都设立奖学助学基金机构,向宗亲会成员子女提供奖学助学金,有的在理事机构中增设教育股,更多的则成立专门的机构,制定奖学助学章程,专门处理奖学助学事务。

此外,为避免海外宗亲会发展出现衰退的趋势,近年来,海外宗亲会馆领导对宗亲会也大胆地进行了一些改革,如通过联合扩大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性的组织。一些宗亲会也依靠雄厚财力新建会馆大厦,成立青年会、妇女会等团体,以吸引年轻的华人后裔参加。原新加坡黄鼎昌总统曾说:“20世纪80年代成立了宗乡总会后,许多会馆都积极致力于推动与发扬华族传统文化,开展了许多宗乡会馆团体活动,吸引了一批批年轻人,也引来了不少年轻有为的才俊,为宗乡团体带来了新的希望、新的气象。

5 入会

除了自愿加入组织和具有血缘关系、相同或相关的姓氏等基本条件,没有对入会条件有过多的要求和限制。入会自愿,不分男女,也不强调籍贯和血缘上的亲疏远近。 如澳门张氏宗亲会章程规定:“凡持有有效证件居澳张氏居民,年满十八周岁,同意并履行本会会章者,均可申请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世界许氏宗亲总会章程规定:“世界各地凡属许姓裔孙,年满20岁,不分性别,愿遵守本会章程及决议者,可申请加入为个人会员。”

中华宾氏宗亲会章程规定入会条件是:“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愿按期交纳会费,为本会发展提供帮助;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热心宾氏文化研究,愿意参与家族活动。”参加宗亲会的成员往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会费和捐款,捐款多少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捐献多的人常常受到大多数宗亲会成员的尊敬和赞扬,因而也掌握着宗亲会的领导权。

6 管理上

7 宗旨

8 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