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有制企业制度”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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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9月15日 (日) 11:28的最新版本
作者:邓
目录:
1、目标与愿景
2、组织章程
3、组织架构与权力制衡
4、专家团制度
5、群众参股的利润分配办法
6、组织利润分配及规模控制
7、集体的形成与股权结构
8、启动资金收集与创业股东回报
9、创业股东与群众股东的退股办法
1、目标与愿景
建立人民直接参与分配的集体企业。通过公正、均衡的利润分配,使人民群众提升收入,实现共同富裕。
2、组织章程
(1)拥护直接分配的集体经济形式。
(2)赞成并贯彻执行一人一票平权决策制度。
(3)遵守组织基于维护集体利益所制定的规章制度。
(4)赞成并积极维护组织的开放性。所有成年合法公民,只要无智力障碍并愿意遵守组织章程,即有加入组织和参股集体企业的权利。
(5)集体企业所有股东基于统一规则同等享有分红权,不得强制股东退股。不得以任何理由剥夺或部分剥夺股东平等参与集体企业利润分配的权利。
(6)积极维护投票决策系统正常运行,不得破坏组织内部投票进程。不得通过许诺、贿选、媒体宣传、威胁、煽动、欺骗、暴力打断等方式干扰投票进程,影响投票结果。
(7)不遵守组织章程的成员,不得参与组织内投票活动,不得发起投票议案,不得在组织内担任职务,不得在组织下设的集体企业中参加工作。
3、组织架构与权力制衡
组织下设五个职能部门和一个观察部门:
(1)规则部。规则部负责制定和维护组织的基本规则。具体执行办法为:规则部建立在线投票系统,精英成员(精英指人民群众中学历更高的人,非权贵或富人)提交议案并投票。规则部根据投票结果自行判断是否使规则生效。规则部可不通过投票自行制定或取消规则。规则部应公示每项生效规则(包括子规则),以及所有历史规则,并向全体成员收集生效规则的不满意票,以统计某项规则在全体成员中的支持率。
(2)监察部。监察部负责根据观察部下发的调查令,调查组织成员是否违反章程,是否存在侵害组织和群众利益等失职失德行为,并依据规则部制定的既定规则进行审判。
(3)人事部。人事部负责招聘和管理组织的员工,并确保新员工的背景和能力符合相关岗位任职要求。
(4)资产管理部。资产部负责管理组织的资产并依据既定规则实施利润分配,根据组织拥有的资产规模,协同配合各部门制定年度收支预算和工作计划,在严格做好风控的基础上,支持集体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保证集体经济火种不灭,稳步发展。
(5)企业投资部。企业投资部负责利用资产管理部给予的资产,建立和运营集体企业,通过商业活动获取利润并交由资产管理部进行分配。
(6)观察部。观察部负责协调各部门预算安排,并观察各部门是否合理利用预算,是否存在工作安排失序和贪腐现象。同时观察全体成员是否存在侵害群众和组织利益,违反组织章程的行为。观察部可向监察部下发调查令,对异常目标进行调查和审判。观察部有权对各部门负责人发起听证。观察部需定期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进行公开述职。所有成员可针对组织及组织下设的集体企业员工的失职失德行为向观察部举报投诉,观察部需根据事实情况进行调查和审判,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查审判结果。观察部有义务收集全体成员对组织和集体企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安排各部门适时调整并公布调整结果。
以上6个部门中,五大职能部门的负责人由各部门内部层层推举产生,观察部负责人由五大职能部门负责人竞选产生。各部门的工作人员,由人事部考察所有应聘者,排除能力、背景不合格者,在剩下的应聘者中随机抽取产生底层岗位任职人选,底层再自行推举更高层岗位人选。一个家庭直系三代人中,最多只能有一人在组织内任职,男女在任职期间结为夫妻的,可继续留任,但不能同时担任中层管理及以上岗位。各岗位工作人员的能力,由人事部组织专家团进行评审。中层管理及以上岗位,只有精英可担任。同一岗位存在多人竞争的,优先由精英担任。
五部门全体员工,最底层岗位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十五年,中层不得超过十二年,高层不得超过九年,每升一层,重新计算时长。各层管理岗每三年重新推举一次,曾担任管理岗或骨干员工,且未犯过错误的,有资格升至上一层。底层管理岗不得低于30岁,中层管理岗不得低于35岁,高层管理岗不得低于40岁。各部门负责人上任时年龄不得超过59岁,任期内最大年龄不得超过65岁。五部门负责人候选人优先从高层管理岗选出,如高层管理无人参选的,由观察部指派。各部门管理岗如无法推举得出人选的,由上层领导指派。
各部门负责人任期不能超过九年。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是管理和分配本部门预算,安排工作计划,监督部门员工任务执行情况,监督部门内部是否存在失职失德行为,并向观察部报告。各部门负责人需定期向观察部述职,汇报工作进度。
五部门负责人竞选观察部负责人时,由精英投票选出。观察部负责人在任职期间,动态统计全体成员不信任投票,不信任投票高于40%的,重新选举。五部门每三年计算一次部门整体满意度,满意度低于60%的,启动部门换血计划:随机开除10%员工,除部门负责人外,不论层级职位,抽中即离职,满意度低于40%时,随机开除20%员工。缺失岗位从下往上推举补充。因换血离职的人,如果是精英成员的,三年后可重新应聘进入组织内任职。五部门负责人任职期间,动态统计成员不信任投票,其中规则部、人事部、监察部统计全体成员不信任票,资产管理部和企业投资部统计精英不信任票,每年结算一次,结算时不信任票高于40%的,重新选举。观察部随时有权弹劾五部门负责人,并发起全体成员不信任票统计,不信任票高于40%的,启动部门负责人撤换程序。
各部门负责人和各层级管理岗人员,有权向人事部建议开除职位低于自己的人员,或对其进行调岗。提出此类建议时需说明理由并提交相关证据,人事部评审通过后生效。
各部门员工有权向人事部反映本部门管理人员失职失德行为,情况属实的,由人事部联合观察部和监察部负责处置。各部门员工必须执行本部门领导安排的工作计划,拒不执行视为失职。工作计划不合理的,当时应执行,事后可向人事部举报,人事部核实情况属实的,领导认罚,情况不属实的,举报人认罚。
企业投资部下设的企业,其高层管理人员必须是组织的精英成员,高层员工必须是组织的成员。一个家庭直系三代人中,最多只能有一人在集体企业的高层任职。
4、专家团制度
所有精英成员或在某一技术领域公认经验丰富的成员,根据各自从事的技术领域,可自愿申请成为专家,通过当前领域专家团评审后生效。专家团每六年重新进行资格评审,不得限定人数,不得为专家申请设置额外门槛。举行技术能力评审工作时,由人事部在所有专家中随机抽取固定数量专家组成评审团。
精英发起议案投票时,如议案涉及专业技术,规则部可针对议案设置专业标签,设置了标签的议案,只有相关领域的专家可参与投票。
5、群众参股的利润分配办法
集体经济的建立将分成两个阶段:一、创业积累阶段 二、群众参股阶段。要实现生产资料大规模聚集,必须有大量群众参股,而群众最大的特点是风险承受能力低,想要吸引群众参股,就必须先完成原始积累。大幅降低群众出资风险后,群众才有能力参与出资。
完成原始积累后,所有创业期股东将按既定规则有序退出。
集体企业每年获得的利润,按照组织资金与群众资金的比例分别进入组织分配账户与群众分配账户(若创业股东未全部退出,则预留10%用于回报创业股东及安排创业股东退股)。
群众股东的分配办法为:
按所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安排红利发放,同时设置分配上限并总体向底层倾斜。具体方案为(方案中数值可调整 ,此处主要是展示思路):
出资小于10万,每年分配额按本金算获利比例不超过30%,上限不超过2万。
出资10万-100万,获利比例不超过20%,上限不超过15万。
出资100万-1000万,获利比例不超过15%,上限不超过100万。
出资1000万以上,获利比例不超过10%,上限不超过500万。
假如8名出资人,1人出资2万,1人出资8万,1人出资30万,1人出资90万,1人出资100万,1人出资800万,1人出资2000万,1人出资1亿,当年利润900万。
总出资共 13030万,按出资比例,每人可获得分红:
2万:2/13030 x 900万 = 1381元
8万:8/13030 x 900万 = 5525元
30万:20721元
90万:62164元
100万:69071元
800万:552570元
2000万:1381427元
1亿:6907137元 (另结余4元)
出资1亿分红上限500万,故余1907141元利润继续按比例分配:
2万:2/13030 x 900万 = 1381元 + 2/3030 x 1907141 = 1381 + 1258 = 2639元
8万:8/13030 x 900万 = 5525元 + 5035 = 10560元
30万:20721元 + 18882 = 39603元
90万:62164元 + 56647 = 118811元
100万:69071元 + 62941 = 132012元
800万:552570元 + 503535 = 1056105元
2000万:1381427元 + 1258838 = 2640265元 (另结余5元)
出资2000万分红比例不超过10%,故余640265元利润继续用于分配。出资800万分红上限100万,故余利润56105元。共余696375元利润可继续分配。
2万:2/13030 x 900万 = 1381元 + 2/3030 x 1907141 = 1381 + 1258 = 2639元 + 2/230 x 696375 = 2639 + 6055 = 8694元
8万:8/13030 x 900万 = 5525元 + 5035 = 10560元 + 24221 = 34781元
30万:20721元 + 18882 = 39603元 + 90831 = 130434元
90万:62164元 + 56647 = 118811元 + 272494 = 391305元
100万:69071元 + 62941 = 132012元 + 302771 = 434783元(另结余3元)
出资100万分红比例不超过15%,故余利润284783元。出资90万分红上限15万,故余利润241305元。出资30万分红比例不超过20%,故余利润70434元。出资8万分红上限2万,故余14781万。出资2万分红上限6000,故余利润2694元。
最终8名股东各获得红利6000,2万,6万,15万,15万,100万,200万,500万。共剩余利润614000元,归入组织账户。若群众分配不足,则在组织账户完成分配后,将剩余部分划转到群众账户继续分配。
6、组织利润分配及规模控制
组织账户获得分红后,70%用于给创业股东分红,20%用于经费预算,10%用于再投资和补充群众分配。创业股东全部退出后,30%用于经费预算,70%用于再投资和补充群众分配。
在创业股东全部退出之前,组织将额外获得集体企业全部可分配利润的10%用于创业股东分红和退股安排。
为防止组织规模无序扩张,使非生产岗位数量过多,挤压生产人员和群众股东获得,必须控制集体内岗位数量与综合待遇水平。具体办法为:
(1)组织内岗位数量不得超过集体企业岗位数量的1/10。
(2)组织内岗位综合待遇折算货币平均值不得超过集体企业岗位综合待遇平均值。组织内最高待遇和最低待遇差距不得超过3倍,集体企业内差距不得超过10倍。
(3)组织内各层级领导岗数量不得超过当前层级普通岗数量1/6,部门员工人数少于6人的,领导岗数量不得超过普通岗数量。
(4)组织将自身工作外包出去的,外包岗位数量和待遇支出算作发包部门的岗位数量和待遇支出。
(5)组织内需借调人员的,由借调部门向人事部发出需求,人事部统一安排人选,人事部安排借调人选时,需通过竞选、评审程序,不得随意指定。无法通过程序实现借调但是必须借调人员的,由人事部联合观察部协调处理。借调人员算作借调部门岗位数量,其待遇支出从借调部门预算划拨。
(6)组织内不得无故转岗。同部门转岗需通过人事部评审。跨部门转岗需通过应聘筛选,和所有合格者一同参加随机抽取。
以上涉及组织内岗位的描述,特指总公司及下设部门岗位,不包含企业投资部下设的企业。
7、集体的形成与股权结构
组织创立之初,一无所有。人生来有一具身体,天然拥有脑力和体力,但组织没有这些。组织能拥有的只有资本。要使这个从虚无中生出的组织对现实世界产生影响,唯一办法就是给予它资金、场地、生产工具等各种形式的资本。有了资本,组织才能从事各种活动并实现扩张。
由一群甘愿冒风险的创业者共同出资创办一家公司,这家公司就是组织最初的实体形态,其注册资金就是组织最初可用于影响现实的资本。按照目前的法律,有限责任公司最多50名股东,股份公司最多200名股东,2-3层股权即可吸纳1万-200万名显名股东,每个显名股东最少出资1万元,最多代持100万元股权,则理论上2-3层股权结构可吸纳100亿 - 2万亿资金。
组织在拿到资金后,为了隔断风险,不会通过这个总公司从事具体经营活动,也不会对外产生担保、质押、负债等行为,公司所有注册资金,将由资产管理部根据风控原则,在确保集体资产不流失,公有制经济火种不灭的前提下,有序投入到子公司。子公司由企业投资部全权管理,在拿到母公司划转的注册资金后,根据项目需要,从事具体的资产买入、生产经营等操作,并在有需要的时候开设新的子公司,像一棵向下生长的树一样,不断长出新的枝叶。这些子公司所获得的利润,会一层一层往上集中,最终汇集到总公司的资产管理部进行统一分配。
总公司下方是一棵向下生长的树,上方则是一棵向上生长的树。总公司由若干个股份公司共同持股,这些股份公司又由更多的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股权树将根据股东人数的增加,不断向上生长。
最终,这个集体的股权结构会形成一个沙漏形态,沙漏的正中间是作为组织实体的总公司,沙漏下方是组织下设的集体企业,形成一个金字塔结构,沙漏上方则是所有参与出资的股东,形成一个倒金字塔结构。总公司的人事任免权以及资产所有权都合法归属于上方的整个股东集团,而这个股东集团,由人民群众组成,他们中有许多人也将成为集体企业的员工。群众在集体企业参加劳动,听命于企业管理层,企业管理层又听命于总公司,总公司则由群众持股,完全属于群众。也就是说,集体企业实际上属于劳动者自己的产业,劳动者在集体企业中参加劳动是在为自己打工,他们在获取劳动报酬之后还能通过持有股权再获得一份分红。
和其它私营企业的不同之处在于,集体企业不以攫取利润为经营目的,而是肩负着发扬公有制经济,实现分配公平的使命。
私营企业的决策方式通常是家长制,命令层层下压,分配也是层层截流,顶层富的流油,底层朝不保夕。底层员工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只是资本家的奴隶。公有制企业打破了这种传统的金字塔权力结构,使最终权力归于全体成员。决策方面采用协商为主、服从为辅的模式,使上级和下级之间不再有阶级压制,下级虽然根据上级指令完成任务,但上级若失职失德,下级可依规推翻上级。集体的立法、监察、人事权力最终掌握在全体成员手中,若整个系统腐化,全体成员可对职能系统进行清洗换血。分配方面,则是总体按出资比例分红并向底层倾斜。虽然对头部资本设置了分红上限,但只是阻止头部资本无序扩张,富人阶层依然能靠着资本体量获得中上水平的分配。而对于底层群体,则是提高了分红比例,底层多出的分配额,实际上就是富人阶层分配达到上限后溢出的部分。也就是说,富人越努力,穷人就能分得越多,穷人的分配提高了,富人的分配上限才能随之提高。富人和穷人之间,存在一个分配差,这个分配差相对固定,像一条公路,路的一边是穷人,一边是富人,而分配就像是在公路上开车,既不能偏向穷人也不能偏向富人,只有维持这个分配差,社会竞争才不会失序。穷人只要努力,资产增殖速度将超过富人。穷人不努力,就只能等待上层分配剩余,遇到天灾人祸,分配不足时,将优先淘汰不努力的穷人。
8、启动资金收集与创业股东回报
想要滚雪球,必须先捏出一个雪球。想要集体经济不断扩张,必须先完成原始积累。按照当下的商业环境,企业有100亿才能在一个中等城市立住脚跟,有1万亿才能影响全国,有100万亿才能碾压国内的私营经济,与这个星球的统治阶级抗礼,将公有制的种子撒向全世界。远期的目标暂且不想,我们首先要积累到第一个100亿。有了100亿,我们就能成为豪强中的一员,不同的是,普通豪强家族五世而斩,我们这个基于信仰的家族却能绵延不绝。100亿是一个火种,一旦完成原始积累,点燃火种,公有制经济扩张到全世界的趋势将不可阻挡。
为了实现这个里程碑式的目标,需要所有怀着共同理想的人主动承担风险,参与出资,为成功点火贡献力量。这些创业期投入的资金,都会按照出资比例实施分红,但不同时期投入的资金,总回报略有不同。具体方案为:
(1)集体资本小于100万元时,所有投入的资金最高可获得10000倍回报。
(2)集体资本小于1000万元时,所有投入的资金最高可获得1000倍回报。
(3)集体资本小于1亿时,所有投入的资金最高可获得100倍回报。
(4)集体资本小于10亿时,所有投入的资金最高可获得10倍回报。
(5)集体资本小于100亿元时,所有投入的资金最高可获得1倍回报。
所有投入的资金,会标记有效出资时间及当时的集体资本总值,以确定回报倍数。所有资金将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红,每份资金在分红达到回报上限后,自动退出。同一个人在不同阶段投入的资金,将分别计算分红和回报上限。
创业股东中,先出资的人相比后出资的人,并没有优先分红权,大家都是按出资比例分配,后出资的人分配达到上限退出后,先出资的人获得分红才会慢慢加速,直到所有创业股东退出。
创业股东和群众股东在集体企业持有的股权,可依国家法律继承,创业股东有生之年获取回报未达上限的,可由继承人继续获取。继承人接受继承后,不愿接受既定分配规则的,有权退股。
9、创业股东与群众股东的退股办法
创业股东可主动要求退股。股东在集体资本达到100亿之前要求退股的,集体将使用新加入的创业出资和每年获取的利润,按申请时间顺序,默认按照出资额进行退还,如现金不足的,股东可选择等待或主动降低退还金额实现立即退股。创业股东可对每份资金申请全部退股,但不可申请部分退股。
集体资本达到100亿后,所有创业股东都自动进入退股程序,因为此时新加入的资金不再进入组织账户,所以只会用每年获取的利润安排退股。
创业股东中途退股后,可重新加入,重新加入时,按照当时集体资本总值,重新计算分红和回报上限。
创业股东如按程序自动退出的,如无专门申请,资金将自动进入群众账户,成为群众股东,从此按群众股东分配规则参与分配。
群众股东要求退股时,可选择全部或部分资金退股,集体将使用新加入的群众资金和每年利润,默认按出资额进行退还,如现金不足的,股东可选择等待或主动降低退还金额实现立即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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