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劳动法权——共产主义理论再进化”的版本间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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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社会主义内在的价值理念同样是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做主,即主张劳动法权,但它并没有确立劳动法权,更没有实现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否定了资产阶级的资本法权,确立的却是国家资本法权;否定了资本的专制(资本的社会生产关系),却确立了权力的专制(权力的社会生产关系);否定了资产阶级法权,但确立了官僚资产阶级法权,这就是传统社会主义失败的理论根源。 | 传统社会主义内在的价值理念同样是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做主,即主张劳动法权,但它并没有确立劳动法权,更没有实现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否定了资产阶级的资本法权,确立的却是国家资本法权;否定了资本的专制(资本的社会生产关系),却确立了权力的专制(权力的社会生产关系);否定了资产阶级法权,但确立了官僚资产阶级法权,这就是传统社会主义失败的理论根源。 | ||
− | + | 资本法权就是以资本为依据享有剩余价值的收益权和公司经营管理权,即资本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 | |
− | + | 同理,劳动法权就是以劳动为依据享有剩余价值的收益权和公司经营管理权,即劳动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 | |
− | 劳动者基于劳动法权所获得的过去劳动成果积累部分是否享有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权利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由于劳动者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所获得的过去劳动成果积累部分或剩余价值积累部分的现实表现就是资本,所以我们在强调劳动法权的同时,还必须强调资本的地位和权益- | + | 劳动者基于劳动法权所获得的过去劳动成果积累部分是否享有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权利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由于劳动者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所获得的过去劳动成果积累部分或剩余价值积累部分的现实表现就是资本,所以我们在强调劳动法权的同时,还必须强调资本的地位和权益-资本法权,二者矛盾的统一,那就是大同共有制(民主公司制)。 |
− | + | 在大同共有制下,劳动将不断地转化为资本,(在按劳分配下的共产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实质就是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劳动者对劳动法权行权的直接结果,就是获得公司的股份配给,即获得资本。劳动股权是劳动独有的法权,资本不享有这个权益,而资本本身是同股同权的,由于有这样一个劳动独有的增量资本(将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以股份配给的形式分配给员工)的不断流入,员工股权相对于资产者股权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就确立了。在大同共有制下,这个不断转化的结果就是: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即绝对主导和掌控自身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公司的民主化经营管理,也就是绝对主导和掌控自身的前途和命运。 | |
终于可以明确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做主的含义了。 | 终于可以明确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做主的含义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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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讲按劳分配,就是讲劳动参与、主导和掌控自身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 | 我们讲按劳分配,就是讲劳动参与、主导和掌控自身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 | ||
− | + | 组织起来的以劳动者阶层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管理自身经济事务和管理国家事务,这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在民主公司制(大同共有制)下,组织起来的劳动者直接管理自身的经济事务,就是劳动者通过员工股权托管联合会的途径参与、主导并掌控公司的民主化经营管理。这就是共产主义经济形态人民当家做主的直观表述。 | |
资本的逻辑和资本的法权是天然地就存在着的,历史和现实已经充分证明了其顽强的生命力。离开了劳动逻辑和劳动法权,任何试图通过改变资本占有者的变革思路,都无法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 资本的逻辑和资本的法权是天然地就存在着的,历史和现实已经充分证明了其顽强的生命力。离开了劳动逻辑和劳动法权,任何试图通过改变资本占有者的变革思路,都无法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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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堪当否定资本逻辑和资本法权的大任呢?按照对立统一的矛盾论,作为被资本逻辑剥削和被资本法权压迫的一方是谁呢?那就是劳动。我们要否定资本剥削逻辑,为什么不确立劳动逻辑呢?我们要否定资本法权,为什么不确立劳动法权呢?可以这样讲,除了劳动法权,这个世上就没有能够否定资本法权的存在了。 | 谁能堪当否定资本逻辑和资本法权的大任呢?按照对立统一的矛盾论,作为被资本逻辑剥削和被资本法权压迫的一方是谁呢?那就是劳动。我们要否定资本剥削逻辑,为什么不确立劳动逻辑呢?我们要否定资本法权,为什么不确立劳动法权呢?可以这样讲,除了劳动法权,这个世上就没有能够否定资本法权的存在了。 | ||
− | + | 大同共有制体现的是劳动法权和资本法权的统一。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的结果,不是说资本法权就不存在了,而是说: | |
1、员工股权在劳动股权的基础上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确立了。 | 1、员工股权在劳动股权的基础上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确立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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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基于劳动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的实现,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自身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资本的属性将由‘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逐步异化为人民大众主导的劳动剩余价值分配的主要工具——按劳分配的工具。 | 4、基于劳动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的实现,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自身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资本的属性将由‘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逐步异化为人民大众主导的劳动剩余价值分配的主要工具——按劳分配的工具。 | ||
− | + | 5、基于如上四点结论,资本将逐步回归劳动成果积累的本来面目。在这样的社会生产方式下,资本体现的是过去劳动的地位和权益,这体现的同样是劳动的权益,即属于广义层面的劳动法权。 | |
− | + | 我们在讲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的同时,同样必须讲二者的统一。员工以劳动为依据所获得的股份配给最终是以资本的形式获得收益,任何危害资本权益的措施或行为必然危害到劳动自身的权益。在这样的社会生产方式下,劳动和资本间将实现一种动态的平衡,员工股权托管联合会自身就将是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劳动和资本将破天荒地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过去劳动和当下劳动的统一,这有啥不好理解的么? | |
既对立又统一,这是符合辩证法的。劳动法权和资本法权统一的结果,就是统一为广义层面的劳动法权,即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下,资本法权属于广义层面劳动法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体现的是过去劳动的地位和权益。 | 既对立又统一,这是符合辩证法的。劳动法权和资本法权统一的结果,就是统一为广义层面的劳动法权,即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下,资本法权属于广义层面劳动法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体现的是过去劳动的地位和权益。 | ||
− | + | 过去劳动是静态的,当下劳动是动态的,不是过去的劳动主导和掌控当下的劳动,而是当下的劳动主导和掌控过去的劳动,大同共有制就生动地体现了这种矛盾的统一。 | |
− | + | 劳动法权对资本法权的否定作用对员工资本股权同样是成立的。在大同共有制公司中,员工股份和资产者股份其实是一般无二的,都是公司的资本,同股同权的道理嘛!也就是说,我们能够在制度上确保把资本的属性限制在过去劳动的层面上,而绝不会像华西村模式那样,诞生出新生的食利者阶层;同时也能够确保资本只能是一个按劳分配剩余价值的工具,而绝不是一个‘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的工具。这一切加上共产主义国家政权在社会财富二次分配层面的辅助,那就是异乎寻常的滴水不漏和完美无缺了。 | |
现在可以明确我们过去对共产是啥意思的理解完全错误了。 | 现在可以明确我们过去对共产是啥意思的理解完全错误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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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澄清的是,当下讲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样的共产主义主张是毫无意义的。正确的共产主义的主张当然不会是毫无意义的,而是能够解决现代资本主义实际存在的矛盾和危机的。 | 需要澄清的是,当下讲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样的共产主义主张是毫无意义的。正确的共产主义的主张当然不会是毫无意义的,而是能够解决现代资本主义实际存在的矛盾和危机的。 | ||
− | + | 在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主张下讲共产的意思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共同所有。大家的分歧在于究竟是有差别的共同所有呢?或是无差别的共同所有呢? | |
− | 在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我们要讲按劳分配的话,那生产资料是什么呢? | + | 在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我们要讲按劳分配的话,那生产资料是什么呢?不就是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么?这样讲的话问题就清楚了。让一位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和一位有着20多年工龄的老员工无差别地共同所有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大家的逻辑论证在那里呢?这不就是否定过去劳动成果的地位和权益了么?资本的实质就是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劳动者获得自身劳动创造的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这难道还不符合逻辑么? |
新员工还没有自己的劳动成果积累,所以他无权去无差别地共同所有别人的劳动成果。如果大家连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都不认同的话,那只能说是不讲道理了。 | 新员工还没有自己的劳动成果积累,所以他无权去无差别地共同所有别人的劳动成果。如果大家连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都不认同的话,那只能说是不讲道理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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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员工股权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的确立,劳动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资产者的主体将就是劳动者自己,即重建个人所有制。 | 基于员工股权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的确立,劳动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资产者的主体将就是劳动者自己,即重建个人所有制。 | ||
− | + | “消灭私有制”,“重建个人所有制”,即在劳动法权保障下有差别的共同所有制。这就是按劳分配下的共产主义基本主张。超越这个主张,比如按需分配下的共产主义,那必然要犯左倾的错误;落后于这个主张,比如当前主流社会的传统社会主义、特色、现代资本主义的主张,那都是右倾的错误。 | |
“资本家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4】 | “资本家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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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因有果,无因无果! | 有因有果,无因无果! | ||
− | + | 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和改开的道路非常类似,不同的是,大同共有制自身在现有经济形态的资本主义民主法制下依然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所以不存在需要什么力量来认可其合法性的问题。改开是以现代公司制在全社会层面上逐步取代传统公有制为基本标志,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则是以大同共有制在全社会层面上逐步取代现代公司制为基本标志。 | |
− | + | 农业科技人员要推广农业科技是咋办的呢?他们不是去给农民讲大道理,而是自己搞一个丰产示范田。效果很好,农民们自然就理解认同并参与支持了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嘛! | |
− | + | 同理可得,如果大家能够理解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具体的体现者不是公有制而是大同共有制的话,那么搞一个自己的丰产示范田,即具体搞一家大同共有民主制公司就可以了。很简单吧!大道至简啊! | |
− | + | 得到民众的理解、认同、参与和支持,就可以唤起工农千百万,就可以无往而不利! | |
− | + |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 | |
皓月当空 | 皓月当空 |
2021年4月19日 (一) 16:19的最新版本
摘要:谁能堪当否定资本逻辑和资本法权的大任呢?按照对立统一的矛盾论,作为被资本逻辑剥削和被资本法权压迫的一方是谁呢?那就是劳动。我们要否定资本剥削逻辑,为什么不确立劳动逻辑呢?我们要否定资本法权,为什么不确立劳动法权呢?可以这样讲,除了劳动法权,这个世上就没有能够否定资本法权的存在了。
关键词:大同共有制(民主公司制)按劳分配 人民当家做主 劳动法权
【正文】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
马克思的提法是:“真正危险的并不是共产主义思想的实际试验,而是它的理论论证。”【1】
共产主义的逻辑必须是清晰的,也必须是可以论证的。
传统公有制解决方案的错误在于用国家资本法权去取代资产阶级的资本法权,而没有否定资本法权本身。也就是说,传统社会主义依然在资本法权的框框里打圈圈,出不来了,这一点我们已经可以明确了。
看一看特色的基本经济制度,其表述是——‘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这同样是在资本法权的框框里打圈圈,出不来了,这一点我们也可以明确了。
讲公有制是错误的,讲私有制也是错误的,讲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还是错误的。道理很简单,都仅承认资本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资本法权,就是不愿意承认劳动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劳动法权。资本法权属于物权,劳动法权属于人权。见物不见人,讲的一切道理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最核心的因素-人本身没关系,这当然是错误的了。
恩格斯就明确提到:在资本主义国家,生产资料“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2】
由于资本法权=收益权+处分权,所以剩余价值的收益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掌握在谁的手中,谁就是生产资料真正的所有者。
社会主义革命实际能够做到的仅是剥夺资产阶级的资产,改变资本的所有者,而资本法权的核心——收益权和处分权,或者说‘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就被资本新的所有者——国家政权理所当然地主导和掌控了。由此可见,全民所有制是名不副实,国家资本主义才是其真正的实质。列宁就说过:“社会主义无非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3】在国家资本逻辑和国家资本法权下,剩余价值的的收益权和企业经营管理权是无法掌握在劳动者自己手中的。
按照集体所有制的逻辑,生产资料的所有权掌握在劳动者自己的手中又如何呢?资本的逻辑和资本的法权就消失了么???
答案依然是否定的,资本的逻辑和资本的法权是天然地就存在着的。以南街村为例,对南街村一千多村民来说,实行无差别的共同所有制是没啥问题的,但如果外来的一万多打工仔们也要求无差别地共同所有南街村的资产,试问可能么?
只要是讲所有权的问题,就是讲毫不动摇地巩固和强化资本的逻辑和资本的法权的问题。所以,讲公有制是错误的,讲私有制也是错误的,讲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还是错误的。
和资本法权的道理相同,劳动法权同样等于劳动的收益权+劳动的处分权。
毛泽东同志当年永远不允许一平二调、刮共产风,意思就是尊重劳动的收益权;整掉瞎指挥风,其含义就是尊重劳动的处分权,集中起来,那就是承认劳动者的劳动法权。
按劳分配下的共产主义,其内在的价值理念是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做主,即主张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其中按劳分配体现的是劳动的收益权,人民当家做主体现的则是劳动的处分权。
归根结底,我们要确立的就是劳动法权,我们要实现的就是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即彻底否定资本的属性(‘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这就是共产主义的革命理论。
传统社会主义内在的价值理念同样是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做主,即主张劳动法权,但它并没有确立劳动法权,更没有实现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否定了资产阶级的资本法权,确立的却是国家资本法权;否定了资本的专制(资本的社会生产关系),却确立了权力的专制(权力的社会生产关系);否定了资产阶级法权,但确立了官僚资产阶级法权,这就是传统社会主义失败的理论根源。
资本法权就是以资本为依据享有剩余价值的收益权和公司经营管理权,即资本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
同理,劳动法权就是以劳动为依据享有剩余价值的收益权和公司经营管理权,即劳动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和权益。
劳动者基于劳动法权所获得的过去劳动成果积累部分是否享有参与剩余价值分配的权利呢?答案显然是肯定的。由于劳动者根据按劳分配原则所获得的过去劳动成果积累部分或剩余价值积累部分的现实表现就是资本,所以我们在强调劳动法权的同时,还必须强调资本的地位和权益-资本法权,二者矛盾的统一,那就是大同共有制(民主公司制)。
在大同共有制下,劳动将不断地转化为资本,(在按劳分配下的共产主义社会中)资本的实质就是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劳动者对劳动法权行权的直接结果,就是获得公司的股份配给,即获得资本。劳动股权是劳动独有的法权,资本不享有这个权益,而资本本身是同股同权的,由于有这样一个劳动独有的增量资本(将剩余价值的一部分以股份配给的形式分配给员工)的不断流入,员工股权相对于资产者股权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就确立了。在大同共有制下,这个不断转化的结果就是: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即绝对主导和掌控自身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公司的民主化经营管理,也就是绝对主导和掌控自身的前途和命运。
终于可以明确按劳分配和人民当家做主的含义了。
我们讲按劳分配,就是讲劳动参与、主导和掌控自身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
组织起来的以劳动者阶层为主体的人民大众管理自身经济事务和管理国家事务,这就是人民当家做主。在民主公司制(大同共有制)下,组织起来的劳动者直接管理自身的经济事务,就是劳动者通过员工股权托管联合会的途径参与、主导并掌控公司的民主化经营管理。这就是共产主义经济形态人民当家做主的直观表述。
资本的逻辑和资本的法权是天然地就存在着的,历史和现实已经充分证明了其顽强的生命力。离开了劳动逻辑和劳动法权,任何试图通过改变资本占有者的变革思路,都无法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
谁能堪当否定资本逻辑和资本法权的大任呢?按照对立统一的矛盾论,作为被资本逻辑剥削和被资本法权压迫的一方是谁呢?那就是劳动。我们要否定资本剥削逻辑,为什么不确立劳动逻辑呢?我们要否定资本法权,为什么不确立劳动法权呢?可以这样讲,除了劳动法权,这个世上就没有能够否定资本法权的存在了。
大同共有制体现的是劳动法权和资本法权的统一。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的结果,不是说资本法权就不存在了,而是说:
1、员工股权在劳动股权的基础上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确立了。
2、基于员工股权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的确立,劳动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资产者的主体将就是劳动者自己,即重建个人所有制。
3、基于重建个人所有制的实现,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公司的民主化经营管理,即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自身的前途和命运。
4、基于劳动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的实现,劳动者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自身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资本的属性将由‘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逐步异化为人民大众主导的劳动剩余价值分配的主要工具——按劳分配的工具。
5、基于如上四点结论,资本将逐步回归劳动成果积累的本来面目。在这样的社会生产方式下,资本体现的是过去劳动的地位和权益,这体现的同样是劳动的权益,即属于广义层面的劳动法权。
我们在讲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的同时,同样必须讲二者的统一。员工以劳动为依据所获得的股份配给最终是以资本的形式获得收益,任何危害资本权益的措施或行为必然危害到劳动自身的权益。在这样的社会生产方式下,劳动和资本间将实现一种动态的平衡,员工股权托管联合会自身就将是公司的绝对控股股东,劳动和资本将破天荒地成为一个有机的统一体。过去劳动和当下劳动的统一,这有啥不好理解的么?
既对立又统一,这是符合辩证法的。劳动法权和资本法权统一的结果,就是统一为广义层面的劳动法权,即在共产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下,资本法权属于广义层面劳动法权的一个组成部分,它体现的是过去劳动的地位和权益。
过去劳动是静态的,当下劳动是动态的,不是过去的劳动主导和掌控当下的劳动,而是当下的劳动主导和掌控过去的劳动,大同共有制就生动地体现了这种矛盾的统一。
劳动法权对资本法权的否定作用对员工资本股权同样是成立的。在大同共有制公司中,员工股份和资产者股份其实是一般无二的,都是公司的资本,同股同权的道理嘛!也就是说,我们能够在制度上确保把资本的属性限制在过去劳动的层面上,而绝不会像华西村模式那样,诞生出新生的食利者阶层;同时也能够确保资本只能是一个按劳分配剩余价值的工具,而绝不是一个‘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的工具。这一切加上共产主义国家政权在社会财富二次分配层面的辅助,那就是异乎寻常的滴水不漏和完美无缺了。
现在可以明确我们过去对共产是啥意思的理解完全错误了。
需要澄清的是,当下讲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样的共产主义主张是毫无意义的。正确的共产主义的主张当然不会是毫无意义的,而是能够解决现代资本主义实际存在的矛盾和危机的。
在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主张下讲共产的意思是很明确的,那就是共同所有。大家的分歧在于究竟是有差别的共同所有呢?或是无差别的共同所有呢?
在按劳分配的共产主义社会中,我们要讲按劳分配的话,那生产资料是什么呢?不就是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么?这样讲的话问题就清楚了。让一位刚进公司的新员工和一位有着20多年工龄的老员工无差别地共同所有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大家的逻辑论证在那里呢?这不就是否定过去劳动成果的地位和权益了么?资本的实质就是劳动者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劳动者获得自身劳动创造的过去劳动成果的积累,这难道还不符合逻辑么?
新员工还没有自己的劳动成果积累,所以他无权去无差别地共同所有别人的劳动成果。如果大家连这样一个简单的道理都不认同的话,那只能说是不讲道理了。
共产的意思不是无差别的共同所有,而是有差别的共同所有。
基于员工股权逐年增长的积累机制的确立,劳动将绝对主导和掌控资本,资产者的主体将就是劳动者自己,即重建个人所有制。
“消灭私有制”,“重建个人所有制”,即在劳动法权保障下有差别的共同所有制。这就是按劳分配下的共产主义基本主张。超越这个主张,比如按需分配下的共产主义,那必然要犯左倾的错误;落后于这个主张,比如当前主流社会的传统社会主义、特色、现代资本主义的主张,那都是右倾的错误。
“资本家的所有制,只有通过他的所有制改造为非孤立的单个人的所有制,也就是改造为联合起来的社会个人所有制,才可能被消灭。【4】
共产主义的特征并不是要废除一般的所有制,而是要废除资产阶级的所有制。
共产主义并不剥夺任何人占有社会产品的权力,它只剥夺利用这种占有去奴役他人劳动的权力。【5】”——马克思
共产主义的基本特征不是把经济权利和政治权利掌握在‘社会’或‘国家’的手中,而是掌握在民众自己的手中,也就是掌握在99%的手中。
重建个人所有制这种公平合理的有差别的共同所有制(即共产)是果,劳动法权否定资本法权就是因。
有因有果,无因无果!
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和改开的道路非常类似,不同的是,大同共有制自身在现有经济形态的资本主义民主法制下依然是合情、合理、合法的,所以不存在需要什么力量来认可其合法性的问题。改开是以现代公司制在全社会层面上逐步取代传统公有制为基本标志,共产主义革命事业则是以大同共有制在全社会层面上逐步取代现代公司制为基本标志。
农业科技人员要推广农业科技是咋办的呢?他们不是去给农民讲大道理,而是自己搞一个丰产示范田。效果很好,农民们自然就理解认同并参与支持了啊!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嘛!
同理可得,如果大家能够理解共产主义社会生产关系具体的体现者不是公有制而是大同共有制的话,那么搞一个自己的丰产示范田,即具体搞一家大同共有民主制公司就可以了。很简单吧!大道至简啊!
得到民众的理解、认同、参与和支持,就可以唤起工农千百万,就可以无往而不利!
没有革命的理论,就没有革命的实践!
皓月当空
2019/11/13
参考文献: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134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电子版第437页
【3】《列宁选集》第3卷,电子版第265页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8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21页
【5】《共产党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