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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用户]]>[[用户:贺君山]] 2021-07-01 08:49 合作与共同体 合作——二个或者以上的人,为了追求自身目标的实现,而让各自行为的展开,呈现出相互支持的特征,并使得参与者的力量都得到了有效扩张的人类互动形式,谓之合作。 合作的定义似乎并不容易结出——这是因为,我们需要把人类的交易也看作是一种相互有利的合作形式,而不是仅仅指向那些追求一个共同目标实现,然后分享这个共同目标得以实现的利益这种直接合作的形式。即人类的合作形式,其实包括直接合作和间接合作,这二种合作形式都需要进行单独考察。而要对这二种合作形式,对于其所共同的属性进行一个统一的定义,就有些难度。 =我们尝试来理解这个定义里的一些关键特征。= ==合作的第一个特征:合作一定是超越个人的——所以一旦进入合作态,最少需要有二个人,一个人是谈不上什么合作的。== 当然,人类的合作有时候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即有大量的超过二人的合作情形存在。不过二人的合作似乎也并不少——如最简单的二人之间进行的交易。但这种二人之间的交易,未必就是二人的合作,因为交晚的商品,也许是多人合作的成果,因此这种形式上的二人,还需要追溯到更长的合作过程的实现,我们就会发现,其实依然是一种多人的合作。 ==合作所呈现的第二个特征是相互支持的特征——这其实是人类合作最关键的特征== 因为人类个体的力量是有限的,他们需要形成一种彼此的相互支持,才能构成有效的力量拓展——这种力量的相互支持,其实是在一定的时候,彼此为了共同目标的实现而分别展开行动,或者分别展开行动时,虽然不存在一个共同的目标,但这种行动的结果,通过交易的形式,起到了一种共同支持的事实结果——即以什么样的形式来形成共同的支持并不重要,事实上形成了共同的支持,才是合作的内核…… ==合作的第三个特征是,通过合作而实现了合作过程中所有的参与者的力量扩张,这才构成合作的真正本质。== 一个人之所以有激励参与合作,其实是为了完成自身力量的拓展,从而从这种拓展的力量中扩张自己的自-由——这是个体理性促使自己参与合作的激励。 所以合作一定需要个体力量得到有效的拓展——当然,因为个体情形的千差万别,如何理解某一个社会成员在合作过程中,其力量是否得到拓展?我们通常是通过个体参与合作的自愿协商机制来判断——即当个体自愿参与一个合作时,我们就会主观上认为,这个合作对于个体是形成了力量的拓展的——如果没有形成力量的拓展,个体就没有必要参与这种合作——无论是直接合作也好,间接合作也好。因此人类的合作机制主要是通过自愿的形式来产生的——只有自愿的机制,才能让不同的个体,可以根据自身情形的独特性,来判断他在合作过程中的收益,与其他可能的选择域的收益进行比较,从而形成他力量拓展最大化的判断。 通过自愿选择的机制所形成的判断,我们通常就会认为,个体在这个自愿选择参与的合作中,他得到了力量的拓展——并且是他当下可选择域的最优项——当然,这也就构成了个体自-由的拓展。 =我们会在接下来的篇幅里,来进一步阐述人类自愿的合作机制,并且还对人类广泛存在的另一种合作形式——强制合作——进行深度阐述。= 当我们在这里就人类合作双赢的机理初步触及时,我们其实就会发现,人类的强制合作未必是一种双赢的合作——当然,很多时候人类也认可一些隐形强制合作的双赢属性,但依然会存在很多问题。这构成人类伦理对强制合作的非正当性的认知,并因此而让人类的强制合作渐渐地退出他们的合作体——但是,让一种显性的强制合作退出共同体容易,而让那些隐性的强制合作退出共同体是非常艰难的,还需要进行某种程度的深度的理性辩析。不过,这里我们需要先展开对人类合作所形成的共同体的意义的理解——这对于进一步理解人类的合作,其实是有意义的…… 人类事实上形成了一个共同体——我们甚至是把人类视为一个给定的共同体的形式来理解并建立社会认知的。但共同体的定义依然需要作出——毫无疑问,共同体其实是一种通过合作而在很多的成员之间形成一种错综复杂和深度支持的合作体。但如何给人类的共同体下一个适当的定义——其实还是存在一些需要跨过的理性的困境的…… 人类的共同体——最初肯定是一个小规模的合作体,然后渐渐地演变到部落的合作形式——比起原始的合作规模应该有所扩张,但主要是以血缘的形式而形成,然后渐渐地拓展到部落联盟,最后演变成城邦和国家——而国家,其实是一种更大规模的人类共同体。 我们其实也主要考察人类的国家这种共同体的形态——这是现代主要的共同体形式——虽然全球化还处在一个方兴未艾的过程之中,但全球共同体的产生,目前来看还只是一种美好的愿景,人类要最终形成一个真正的全球化的规则一致的共同体,还有非常漫长的路需要走…… 共同体——人们使用同样的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来理解他们目标和行为展开的正当性,并且使用同样的规则体系来调整他们的合作力量,这就构成人类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 这里提出了人类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和规则体系——这是二种前面不曾阐述过的观念。但这其实构成人类共同体的真正的内核。只有真正理解了人类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和规则体系的意义,我们才能说真正切入了对人类社会共同体的理解。 这是因为,人类力量是等到了有效的拓展的——但人类什么样的行为方式能够让这种力量得到有效的拓展呢?这是一个问题。二是,人类力量拓展之后,这种得到拓展的力量将怎样运用呢?这也是一个问题。 我们先来谈人类得到拓展的力量的运用问题——这其实构成人类对他们自身生活目标展开的合理性的理解。即人类的生活目标事实上是丰富多彩的——我们几乎无法穷尽人类那些生活目标的形式。但这些生活目标之所以出现在人类的世界里,一定需要得到某种形式的合理性的理解,即人类需要为他们所追求的生活目标找到一种文化合理性的解释——只有找到了这种文化合理性的解释,人类的生活目标的意义才得以呈现出来,人类才能认可他们所追求的生活目标的那种正当性——这就是人类为自身所追求的生活目标赋予价值,这是人类文化合理性解释的一个重要的功能…… 但是,仅仅完成对人类生活目标的文化合理性解释,其实还是不够的——因为人类生活目标的丰富性之所以得以出现,其实是与人类力量的拓展有关的。只有完成了人类力量的拓展,人类才可能生成他们丰富多彩的生活目标。没有这种力量的有效拓展,人类那些形形色色的、丰富多彩的生活目标是不可能出现的。而人类力量的拓展是通过他们的合作形式而有效实现的,因此我们就需要进一步理解,人类通过合作所形成的力量拓展,其文化合理性究竟是如何有效生成的——即力量拓展的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是怎样在人类的世界里产生的…… 我们发现,人类的力量拓展,和他们的生活目标的追求,二者是有着深刻的差别特征的——在对人类行为的分类理解中,我们将它们分类为人类的生活行为、经济行为——经济行为构成人类的力量拓展,而生活行为则构成人类拓展的力量的有效运用。这就生成了人类经济行为和生活行为的根本差别——既然这种差别存在,我们就知道,对人类生活行为的文化合理性解释,和经济行为的文化合理性解释,肯定是有差别的。但同时,我们在对人类行为的分类理解中,还分类出了人类的政-治行为、学习行为和交流行为——这三大类行为,在人类的力量拓展和力量运行中又起到了什么作用呢? 其实无论是人类的政-治行为也好、学习行为也好,交流行为也好,本质上都是一个共同体内有效支持人类经济行为和生活行为展开的一种合作过程中必不可少的功能承担——即它们事实上都属于服务行为——保障人类经济行为和生活行为的顺利和高效的展开。 将政-治行为、学习行为和交流行为视为人类的一种服务行为,其终极的社会功能是让人类的经济行为和生活行为顺利和高效的实现,这其实是一种现代的视角。 当然,学习行为和交流行为的服务属性其实还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人类经济行为的展开本质上是一种知识的有效运用。当然生活行为的展开,其实也需要相应的认知背景,而这些认知都不是人类先天所拥有的,只有通过有效的学习过程,才能获得这些知识——人类是需要有一个专门的学习过程,并且在他们的整个生命阶段,事实上是处在不停地学习过程之中的,只是这种学习过程,也许人们并没有意识到,而是在一种无形的信息交流中自动地完成了知识的获得——这事实上构成了一种学习行为的展开。 学习行为是人类共同体所必不可少的行为,没有学习行为的广泛和有序的展开,人类的合作体其实就无法建立起来,也许人们依然会生活在自然的生存状态之中。正是人类的学习行为,使得他们能够掌握知识,并且运用这些知识,从而使得他们的经济行为和生活行为,与丛林状态下的行为有了根本的改变——因此学习行为的服务性质,其实是比较容易理解的。 交流行为是人类一切合作行为展开的基础——如果没有交流行为,人类的合作行为就无法展开,所以无论是人类的生活行为也好,经济行为也好,政-治行为也好,学习行为也好,这些行为的展开,都离不开交流行为的有效展开,没有交流行为,上述诸行为是不可能得到实现的——之所以专门将交流行为单独列出来,其实是因为交流行为与其它人类实质性的力量展开行为,还是有区别的,因为交流行为仅仅是一种意愿的表达——这种意愿的表达,离人们实质性地改变这个世界的物理特征,还有距离——即产生了改变这个世界物理特征的意愿与相应的合作形式的认知,但还没有化为实质性的行为展开——因此,交流行为,最多算是一种准行为,而与人类真正的行为展开,还是有一种特征的差异的,因此交流行为就被我单独列出来,并对其进行专门的考察…… 政-治行为,传统上构成了人类秩序生成的最重要的力量形式,但随着人类认知的深入,他们发现,政-治行为的非创造特征就渐渐地呈现出来,并且政-治行为也构成了人类社会合作体的一种成本形式,而非人类的收益。 人们并且发现,政-治行为对一个合作体的效率影响非常大——政-治行为在资源的运用上,存在普遍低效的情形,这构成了人类政-治行为的错位激励——需要对人类的政-治行为进行基于合作功能实现的效率和公-平的考察,我们才能真正完成对人类政-治行为的理性理解。 当然,人类政-治行为社会功能实现的效率、利益边界的生成机制、政-治力量运用的约束——这构成我们对人类政-治行为建立理性认知的基础方向,而对人类政-治行为的理解,在人类的社会学科里,是由政-治学来担纲的——这是一门古老的学问,其产生比人类的经济学还要早得多,但人类对他们政-治行为的真正理性理解,其实即使是现在,依然还处于非常低水平的队段。我们会在接下来的篇幅中,系统地展开对人类政-治行为的挖掘和探索…… 前面我们展开了人类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的一些特征——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还需要继续在微观层面进行阐述,这里展开的只是这种文化合理性之存在,甚至其应该展开理解的方向都不曾给出。而作为一个共同体,不能仅仅有文化合理性的解释体系,还需要有力量调整的技术——人类力量调整的技术,其实是他们广泛的规则体系——我们一般将共同体视为一个共同的规则体系——其实是他们调整力量的规则是一致的。 如果仅仅有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来解释他们的生活行为、经济行为、政-治行为、学习行为和交流行为,但如果没有一种有效的力量调整技术,人类的文化目标究竟能不能实现是存疑的——因为人类的合作,会形成通过力量集中运用的形式而生成了力量的总体扩张,而这种力量的总体扩张,如何分配到不同的合作成员手中,即这种通过合作所形成的力量增益如何共享的问题,构成人类社会合作冲突的主要源泉——并且人们如何在行为展开的差别特征里自然地实现合作的格局——这些都需要通过相应的规则才能有效实现——即人类合作力量的运行,是需要通过规则的有效调整才能实现其力量拓展的,并进一步将这种得到拓展的力量分配到不同成员的手上——这构成人类社会调整力量的规则技术。 而共同体,其实是拥有统一的调整合作力量的规则体系——我们会发现,不同的合作体的差别,其实不仅仅是文化解释上的不同,还在于他们调整力量的规则体系的差别——其实进一步考察,规则体系在调整力量运行的方式时,同时也会呈现出合作力量分配的差别格局——这构成对人类规则理解的最关键的维度…… 我们展开了对人类共同体形而上结构的初步解构——即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与调整力量的规则体系的那种一致性存在——但人类文化合理性解释体系与规则体系,其实构成人类社会认知里,最艰深的领域,我们需要在接下来的阐述中,对这二个构成人类共同体的基础维度,进行深入的探索和挖掘,以建立起对人类文化存在与规则体系真正理性的理解…… ---- [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landingshare?preview=1&pageType=1&isBdboxFrom=1&context=%7B%22nid%22%3A%22news_8536850123071692724%22%2C%22sourceFrom%22%3A%22bjh%22%7D&sShare=1 合作与共同体——贺君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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