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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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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br> 尊敬的各位业主:<br> 雅园新村住宅小区目前已经具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但至今尚未按官方的文件要求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在政府部门备案的业主委员会。为了充分发挥广大业主管理小区的积极性,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美丽和谐的家园,我们倡议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br>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2018年修正本)|广州市物业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可在本倡议公示之日起7日内,前往物业管理办公室领取《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填写。筹备组由居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代表及镇人民政府代表7至15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一半。居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br> 为此倡议各位业主积极报名参加筹备组,为首届业主大会服务。<br> 联系人:<br> 联系地点:<br> 联名的业主签名:<br> (姓名) (门牌地址)<br> (姓名) (门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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