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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亲会 建立在相同姓氏基础上的血缘组织,是源自相同世系的同姓人聚在一起组成的姓氏团体。 中国人移居海外的突出特征之一,是社会组织和传统社团的出现和发展。宗亲会和同乡会、商会、同业公会一样,也是海外华人组成的社会团体种类,具有群众性,其前身是同宗会、家族性的家族会。 中文名 宗亲会 建 立 在相同姓氏基础上的血缘组织 源 自 相同世系的同姓人 前身是 同宗会 目录 =1 发展= 萌芽期的宗亲会,是从19世纪初东南亚华人社会中的“馆、堂、会、祠”发展起来的,以血缘和地缘相结合为特征,范围小,规模也不大,并没有固定的组织或制度,人员也较少,只是为了祭祀共同祖先、调解争执或筹集慈善救济款而举行聚会。在其发展的过程中,随着人数的不断增多,才逐渐有了固定的场所、财产、收入、组织、事务,社会地位也相应地提高,带有更强的独立性。其变化途径可以简化成以下公式:祠堂→联宗→同宗会→海外华人华侨社团→宗亲会。与同乡会相比,宗亲会带有更多的独立、封闭和等级性,并且划清各族的分支。每个分支都严格按照家谱中记载的继承性及有关规定,有各自的祠堂、财产和祭拜礼仪。 20世纪70年代末,宗亲社团出现了联合的总体趋势,世界性宗亲组织开始纷纷建立,现有26个世界性的宗亲组织。如1977年世界至德宗亲总会成立;1977年8月,世界各地区谢氏宗亲会联合在美国旧金山成立了“世界谢氏宗亲总会”。 [1] 1982年首届世界赖罗傅宗亲联谊会在马尼拉召开。1986年,新加坡185个宗亲会和会馆联合起来,组建了“新加坡宗乡会馆联合总会”(包括地域性的同乡会、业缘性的行会和血缘性的宗亲会)。1994年3月,全球苏姓宗亲代表在菲律宾马尼拉,以“敦亲睦族,联络宗谊,秉承血亲关爱之精神,谋求世界宗族之团结,促进社会繁荣”为宗旨,成立了“世界苏姓宗亲总会”。 2003年11月29日,世界张氏总会在马来西亚诗巫市成立。 =2 形式= 分“单姓”、“两姓”和“多姓”几种形式。 ==▪ 单姓形式== 包括李、梁、丘、吕、陈、林、马、梅、许、童、郑、潘、颜、伍、戴等姓氏。 ==▪ 两姓、多姓形式== 如全球董杨宗亲总会、世界济阳柯蔡宗亲总会、世界至孝笃亲舜裔总会(含姚、虞、陈、胡、田、袁、孙、陆、车、王十姓)、世界至德宗亲总会(含吴、洪、翁、龚、方、汪、苏、周、连、辛、柯、蔡、曹、江十四姓) ==▪ 联宗形式== 联宗即异姓人士通过追溯同源始祖,合成宗亲关系,有二姓联宗,也有数姓联宗。 =3 主要分布= 目前主要分布在新加坡、菲律宾、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泰国、日本、韩国、越南、缅甸、老挝、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哥伦比亚、古巴、秘鲁、委内瑞拉、澳大利亚、南非以及欧洲的一些国家和地区。据台湾宗亲谱系学会1985年编印的《谱系与宗亲组织》记载,新加坡有200个宗亲会,菲律宾有110多个宗亲会,马来西亚有4 000个以上的华人宗祠和会馆。 值得强调的是——有不少世界性宗亲会的总会会址都设在台湾。台湾自古以来是中国的领土,绝大多数台湾人民都是从大陆迁移过去的,他们与大陆居民有着血浓于水的亲缘关系,对大陆有着深厚的宗亲感情和念祖情结,他们往往在自己的聚居地建立祖籍祠堂、庙宇。近六十年来,海峡两岸虽遭到人为的隔离,但在台湾却掀起了一股宗亲、修谱、寻根的热潮。20世纪70年代以后,台湾的宗亲活动进入一个活跃期,它直接地推动了世界性华人宗亲活动的开展。据台湾《新生报》统计,1979年全台登记的宗亲会达222个,其中单姓198个,联宗24个。1977年,台湾成立了“宗亲谱系学会”,1978年在台北举办了“宗亲谱系资料展览”,1982年起还到各地巡回展览,并举办多次谱系研讨会,1985年出版了《谱系与宗亲组织》,全面介绍了19个世界宗亲会,58个省市宗亲会的情况,包括姓氏源流等内容。 =4 发展变化= 20世纪80年代中叶有学者对台北作的调查表明:“宗亲组织的发展,表现出蓬勃而富朝气的趋势,至少在数量上远比十五年前为多。此外,许多老的家庙重新翻修整建,有的迁往郊区山清水秀之处进行扩建,更有许多新设立的宗亲组织,将其办公室供奉先祖的神位,设置在公寓式建筑内,或店铺的顶楼。此外,还有一些宗亲组织热切地讨论兴建祠堂或祖庙。这都是近年来所发生的现象。”台湾宗亲会还积极、广泛地联络世界各地的宗亲,以台湾为中心,分别组建各姓氏的世界性宗亲组织。1987年至今,即台湾当局开放探亲之后,台湾地区的各个宗亲会多次组团回祖籍地寻根谒祖,撰写族谱,支持家乡经济,建设公益事业。 宗亲社团的组合由地域性向跨地域转化,即由小地域的宗亲会逐渐向大地域、跨地域的同姓总会转化,也即是由过去的地缘与血缘关系的结合,转化为单纯的同姓同宗的血缘关系组合。宗亲社团的组合由同姓向异姓同宗以及多姓联合转化。血缘关系的宗亲会与地缘关系的同乡会出现了联合。 其次,内部组织结构出现了变化:(1)理事机构的分工逐渐严密。宗亲会的组织机构主要有两种形式:临时性机构和长期性机构。临时性宗亲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修膳祖厝、祖祠、“祭祖”、修族谱,任务完成后,便自行解散。长期性宗亲组织机构比较完善,有固定活动场所,影响力较大。(2)教育基金和福利基金向有独立的机构转化,基金的筹集由会员中的富商捐赠为主向集资形式转化。随着海外华人各所在国经济的发展,多数宗亲会馆都设立奖学助学基金机构,向宗亲会成员子女提供奖学助学金,有的在理事机构中增设教育股,更多的则成立专门的机构,制定奖学助学章程,专门处理奖学助学事务。 此外,为避免海外宗亲会发展出现衰退的趋势,近年来,海外宗亲会馆领导对宗亲会也大胆地进行了一些改革,如通过联合扩大成为全国乃至世界性的组织。一些宗亲会也依靠雄厚财力新建会馆大厦,成立青年会、妇女会等团体,以吸引年轻的华人后裔参加。原新加坡黄鼎昌总统曾说:“20世纪80年代成立了宗乡总会后,许多会馆都积极致力于推动与发扬华族传统文化,开展了许多宗乡会馆团体活动,吸引了一批批年轻人,也引来了不少年轻有为的才俊,为宗乡团体带来了新的希望、新的气象。 =5 入会= 除了自愿加入组织和具有血缘关系、相同或相关的姓氏等基本条件,没有对入会条件有过多的要求和限制。入会自愿,不分男女,也不强调籍贯和血缘上的亲疏远近。 如澳门张氏宗亲会章程规定:“凡持有有效证件居澳张氏居民,年满十八周岁,同意并履行本会会章者,均可申请入会,成为个人会员。” 世界许氏宗亲总会章程规定:“世界各地凡属许姓裔孙,年满20岁,不分性别,愿遵守本会章程及决议者,可申请加入为个人会员。” 中华宾氏宗亲会章程规定入会条件是:“拥护并遵守本会章程,有加入本会的意愿;愿按期交纳会费,为本会发展提供帮助;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热心宾氏文化研究,愿意参与家族活动。”参加宗亲会的成员往往要缴纳一定数量的会费和捐款,捐款多少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捐献多的人常常受到大多数宗亲会成员的尊敬和赞扬,因而也掌握着宗亲会的领导权。 =6 管理上= 内部设有办公性质的机构,专门负责组织活动,协调日常事务。 宗亲会内部设立的办公性质的机构各司其职,或者负责会员之间的互助活动,包括庆典活动中的贺金及葬礼费用的支付等项目;或者负责对会员子弟及贫寒学子发放奖学金;或者负责各种组织活动的策划和联络;或者负责整个宗亲会的资金筹集、财务预算、财务支出和审核。较大的宗亲会,例如世界林氏宗亲总会、世界谢氏宗亲总会等世界性宗亲会通常表决通过本宗亲会的组织章程,在组织章程里详细地规定本宗亲会的组织制度。但一些宗亲会内设办公机构和组织章程并不完备。各个宗亲会的基本组织制度大致相同,差异不大。 如:《世界谢氏总会章程》规定:“世界谢氏宗亲总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代表大会。总会设理事会,由理事35人组成,为闭会期间最高执行机构,设理事长1人,副理事长若干人。理事会下设秘书处、总务处、财务处、公关处、服务处、康乐处、文宣处七个办事机构。” 如:世界白氏宗亲会下设办公机构包括:总务部、组织部、教育部、青年部、妇女部、财务部、 监察部、会刊编辑室。 =7 宗旨= =8 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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