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主菜单
查看“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的源代码
←
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
因为以下原因,您没有权限编辑本页:
您所请求的操作仅限于该用户组的用户使用:
用户
您可以查看与复制此页面的源代码。
{{5}}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br> 尊敬的各位业主:<br> 雅园新村住宅小区目前已经符合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的条件,但至今尚未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为了充分发挥广大业主管理小区的积极性,创造一个干净整洁、美丽和谐的家园,我们倡议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届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br>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广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觉履行业主义务的业主,可在本倡议公示之日起7日内,前往物业管理处领取《筹备组成员自荐表》填写,将有关资料交到以下联系人和联系地点,也可直接交到居(村)民委员会处,筹备组由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业主代表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代表7至15人组成。筹备组成员人数应为单数,其中业主代表应当不少于业主大会筹备组人数的一半。居(村)民委员会代表担任筹备组组长,组织、协调业主大会的筹备工作。<br> 为此倡议各位业主积极报名参加筹备组,为首届业主大会工作和服务。 联系人:<br> 联系地点:<br> 联名的业主签名: 居(村)民委员会意见(盖章):<br> (姓名) (门牌地址)<br> (姓名) (门牌地址)
该页面使用的模板:
模板:5
(
查看源代码
)
返回至
关于组建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的倡议
。